论合同形式的法定
| 第一章 合同形式自由与合同形式法定的关系 | 第1-16页 |
| ·形式自由与形式法定是对立统一的形式规制方式 | 第8-10页 |
| ·形式自由与形式法定是两种对立的形式规制方式 | 第8-9页 |
| ·合同形式自由与合同形式法定在一定程度上是统一的 | 第9-10页 |
| ·形式自由与形式法定在法律规制中有重有轻 | 第10-15页 |
| ·形式自由是合同形式规制的原则 | 第10-12页 |
| ·形式法定是合同形式规制的例外 | 第12-15页 |
| ·探讨形式法定的意义 | 第15-16页 |
| 第二章 合同形式法定的原因、范围及其确立依据 | 第16-35页 |
| ·合同法定形式存在的原因分析 | 第16-21页 |
| ·早期法上,采取法定合同形式的原因 | 第16-18页 |
| ·现代法上,采取法定合同形式的原因 | 第18-21页 |
| ·法定形式的类型分析 | 第21-29页 |
| ·一般的书面形式 | 第21-27页 |
| ·特殊的书面形式 | 第27-29页 |
| ·合同法定形式的范围分析 | 第29-32页 |
| ·大陆法系典型民法典关于合同法定形式的规定 | 第29-30页 |
| ·英美法中关于合同法定形式的规定 | 第30-31页 |
| ·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法定形式的规定 | 第31-32页 |
| ·法定的合同形式的确立标准 | 第32-35页 |
| 第三章 违反法定形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 第35-46页 |
| ·形式要件的功能 | 第35-36页 |
| ·违反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 | 第36-38页 |
| ·法定形式缺失的合同一般为无效 | 第36-37页 |
| ·法定方式缺失的合同的其他法律效力 | 第37-38页 |
| ·欠缺法定方式的附带效果 | 第38页 |
| ·形式要件欠缺合同的效力补救 | 第38-43页 |
| ·大陆法系的效力补救措施 | 第38-42页 |
| ·英美法系的效力补救措施 | 第42-43页 |
| ·我国立法上的效力补救措施及评析 | 第43-46页 |
| 参考文献 | 第46-50页 |
| 致谢 | 第50-51页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