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绪论 | 第9-15页 |
第一章 图形用户界面第一案及本文研究的问题 | 第15-21页 |
第一节 我国图形用户界面的概述 | 第15-17页 |
一、图形用户界面的基本概念 | 第15页 |
二、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对图形用户界面的相关规定 | 第15-16页 |
三、我国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申请方式 | 第16-17页 |
第二节 奇虎诉江民案 | 第17-19页 |
第三节 本文要研究的三个问题 | 第19-21页 |
一、如何区分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客体与载体 | 第19页 |
二、如何界定“产品”的定义 | 第19-20页 |
三、如何保护图形用户界面的功能性 | 第20-21页 |
第二章 有关图形用户界面的国外法律 | 第21-42页 |
第一节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客体与载体 | 第21-30页 |
一、美国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客体与载体 | 第21-25页 |
二、欧盟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客体与载体 | 第25-27页 |
三、日本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客体与载体 | 第27-30页 |
第二节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载体—“产品”的定义 | 第30-33页 |
一、美国法律对“产品”的定义 | 第30-31页 |
二、欧盟法律对“产品”的定义 | 第31-32页 |
三、日本法律对“产品”的定义 | 第32-33页 |
第三节 对图形用户界面功能性的发明专利保护 | 第33-39页 |
一、美国对图形用户界面功能性的发明专利保护 | 第33-36页 |
二、欧盟对图形用户界面功能性的发明专利保护 | 第36-38页 |
三、日本对图形用户界面功能性的发明专利保护 | 第38-39页 |
第四节 对美国、欧盟、日本图形用户界面保护制度的评价 | 第39-42页 |
一、外观设计保护方面 | 第39-40页 |
二、发明专利保护方面 | 第40-42页 |
第三章 我国图形用户界面专利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42-50页 |
第一节 我国图形用户界面保护的存在的问题 | 第42-44页 |
一、外观设计客体与载体的混淆 | 第42-43页 |
二、外观设计申请方式不合理 | 第43页 |
三、功能性要求的不合理 | 第43-44页 |
四、“产品”的定义狭窄 | 第44页 |
第二节 对完善我国图形用户界面保护制度的建议 | 第44-50页 |
一、明确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 | 第44-45页 |
二、引入局部外观设计制度,弱化产品的载体地位 | 第45-46页 |
三、扩大图形用户界面的载体范围 | 第46-47页 |
四、用发明专利保护图形用户界面的功能性 | 第47-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3页 |
致谢 | 第53-54页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