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规则运用研究
摘要 | 第2-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导论 | 第17-35页 |
一、缘何研究法律解释规则运用 | 第17-22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22-29页 |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材料 | 第29-31页 |
四、基本论述框架和可能创新之处 | 第31-35页 |
第一章 法律解释规则运用的理论基础 | 第35-60页 |
第一节 法律解释规则是解释方法的运用标准 | 第35-44页 |
一、作为法律解释核心的解释规则 | 第36-38页 |
二、解释规则并非纯粹的法律规范 | 第38-44页 |
第二节 法律解释规则源于并指导司法实践 | 第44-53页 |
一、法律解释规则的域外借镜 | 第44-46页 |
二、解释规则生成的现实基础 | 第46-50页 |
三、我国解释规则“双重”生成路径 | 第50-53页 |
第三节 法律解释规则具有特定的运用类型 | 第53-60页 |
一、形式意义上的解释规则运用 | 第54-56页 |
二、实质意义上的解释规则运用 | 第56-58页 |
三、我国解释规则运用的定位 | 第58-60页 |
第二章 法律解释规则运用的现实难题 | 第60-88页 |
第一节 法律解释规则的分类标准不清 | 第60-68页 |
一、分类不清是解释规则运用的首要难题 | 第62-63页 |
二、当下不同的解释规则分类标准 | 第63-68页 |
第二节 法律解释规则的运用条件不明 | 第68-74页 |
一、解释方法运用的累积和冲突 | 第69-70页 |
二、不同解释方法运用位序的纠结 | 第70-73页 |
三、特定解释方法的运用标准模糊 | 第73-74页 |
第三节 既有解释规则之间相互冲突 | 第74-77页 |
一、解释规则冲突的司法展现 | 第74-75页 |
二、规则冲突直接导致其运用缺乏现实操作性 | 第75-77页 |
第四节 难题解决的方法与立场 | 第77-88页 |
一、选择三大解释方法作为规则分类基础 | 第77-81页 |
二、细化其解释要求以明确规则运用条件 | 第81-83页 |
三、坚持教义学立场减少规则之间的冲突 | 第83-85页 |
四、解释规则建构要具有当下的实践关注 | 第85-88页 |
第三章 文义解释规则的优先运用 | 第88-111页 |
第一节 文义解释规则主要解决优先性问题 | 第88-94页 |
一、尊重文义是解释正当性的基础 | 第88-90页 |
二、理解文义时的解释规则诉求 | 第90-94页 |
第二节 文义解释优先规则的具体运用 | 第94-98页 |
一、文义是所有解释的首要出发点 | 第94-95页 |
二、文义解释优先规则的司法展现 | 第95-97页 |
三、我国解释实践中该规则的运用 | 第97-98页 |
第三节 文义解释优先规则的例外 | 第98-104页 |
一、文义解释优先规则并非绝对 | 第98-100页 |
二、例外运用的可能条件 | 第100-102页 |
三、例外运用的司法实践 | 第102-104页 |
第四节 不同“文义”选择的规则 | 第104-111页 |
一、几种常见的文义理解冲突 | 第104-106页 |
二、法定含义优先运用规则 | 第106-107页 |
三、法定含义优先的例外 | 第107-108页 |
四、区分普通含义和特定含义的“平义规则” | 第108-111页 |
第四章 体系解释规则运用的基础地位 | 第111-132页 |
第一节 体系解释规则的运用条件 | 第111-115页 |
一、文义穷尽方可适用体系 | 第112-114页 |
二、逻辑要素优先价值要素 | 第114-115页 |
第二节 体系解释规则的运用要求 | 第115-122页 |
一、结合语境和上下文理解法律概念 | 第116-117页 |
二、客观把握法律文本的整体与部分 | 第117-119页 |
三、“同词同义”不排除“同词异义” | 第119-120页 |
四、每一法律语词均存在有效解释 | 第120-122页 |
第三节 广义的体系解释规则运用 | 第122-132页 |
一、合宪性解释规则运用 | 第123-125页 |
二、法律规范冲突协调规则运用 | 第125-127页 |
三、例示规定解释规则运用 | 第127-132页 |
第五章 目的解释规则运用的实质导向 | 第132-159页 |
第一节 文义和体系解释的价值填补 | 第132-137页 |
一、目的解释的导向价值 | 第133-135页 |
二、目的解释的运用情形 | 第135-137页 |
第二节 目的解释活动中的规则约制 | 第137-144页 |
一、目的解释过程中的后果考量 | 第138-140页 |
二、具体的目的解释运用条件 | 第140-142页 |
三、体系化的目的解释规则诉求 | 第142-144页 |
第三节 主观目的解释规则的具体要求 | 第144-150页 |
一、立法本意优先解释 | 第146-148页 |
二、主观目的辅助文义和体系解释 | 第148-149页 |
三、面对重大瑕疵可僭越文义和体系 | 第149-150页 |
第四节 客观目的解释规则的运用要求 | 第150-159页 |
一、文义理解忽视社会效果时选择客观目的 | 第152-155页 |
二、客观目的解释不得单独定案 | 第155-156页 |
三、法律原则运用必须具体明确 | 第156-157页 |
四、考量司法政策需具有“更强理由” | 第157-159页 |
结语:从解释方法研究转向解释规则运用 | 第159-165页 |
参考文献 | 第165-174页 |
附录一 | 第174-178页 |
附录二 | 第178-18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第180-182页 |
后记 | 第182-18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