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页 |
第一章 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概述 | 第8-11页 |
一、税务行政复议救济的概念 | 第8-9页 |
(一) 行政复议 | 第8页 |
(二) 救济 | 第8-9页 |
(三) 税务行政复议救济 | 第9页 |
二、税务行政复议救济的特征 | 第9-10页 |
(一) 税务行政复议的救济以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 | 第9页 |
(二) 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是以税务争议为客体 | 第9页 |
(三) 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机关对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 | 第9-10页 |
三、税务行政复议救济的功能 | 第10页 |
(一) 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 第10页 |
(二) 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第10页 |
(三) 减少行政诉讼的诉累 | 第10页 |
四、税务行政复议救济的理论基础 | 第10-11页 |
(一) 程序正义理论 | 第10页 |
(二) 权利保障理论 | 第10-11页 |
(三) 权力(利)义务平衡论 | 第11页 |
第二章 国外税务行政复议救济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11-14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税务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第11-12页 |
(一) 加拿大 | 第11-12页 |
(二) 美国 | 第12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税务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第12-13页 |
(一) 日本 | 第12-13页 |
(二) 德国 | 第13页 |
三、国外税务行政复议救济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13-14页 |
(一) 无纳税义务前置程序 | 第13页 |
(二) 具有独立的税务复议救济专门机构 | 第13-14页 |
第三章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14-16页 |
一、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救济(机构)不独立 | 第14-15页 |
(一) 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机构是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 | 第14页 |
(二) 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是一个非常设机构 | 第14-15页 |
二、税务行政复议救济程序不规范 | 第15-16页 |
(一) 书面审查取代非书面审查 | 第15页 |
(二) 税务行政复议救济制度管辖成本高 | 第15-16页 |
三、设置税务复议前置不合理 | 第16页 |
(一) 纳税义务前置 | 第16页 |
(二) 诉讼复议前置 | 第16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复议救济制度的措施 | 第16-19页 |
一、建立专门的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机关 | 第16-17页 |
(一) 成立独立于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机关(机构) | 第17页 |
(二) 制定开庭式程序与规则 | 第17页 |
(三) 培养专业的税务行政复议救济人员 | 第17页 |
二、重新划定双重义务前置的范围 | 第17-18页 |
(一) 变更诉讼复议前置为选择程序 | 第17-18页 |
(二) 划定纳税义务前置范围 | 第18页 |
三、完善税收法律 | 第18-19页 |
结论 | 第19-20页 |
参考文献 | 第20-22页 |
致谢 | 第22-23页 |
个人简历 | 第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