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绪论 | 第9-12页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9-10页 |
二、研究现状 | 第10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0-12页 |
第一章 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 第12-15页 |
第一节 案情概况 | 第12-13页 |
第二节 本案的争议焦点 | 第13-15页 |
一、网络色情直播主播行为的定性争议 | 第13-14页 |
二、网络色情直播平台行为的定性争议 | 第14-15页 |
第二章 我国网络色情直播的现状与法律规制的现状 | 第15-24页 |
第一节 我国网络直播现状及网络色情直播现状 | 第15-19页 |
一、我国网络直播的现状 | 第15-17页 |
二、我国网络色情直播的现状 | 第17-19页 |
第二节 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界定及相关责任主体 | 第19-22页 |
一、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界定 | 第19-20页 |
二、网络色情直播的相关责任主体 | 第20-22页 |
第三节 我国网络色情直播涉及的法律规定 | 第22-24页 |
一、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 第22页 |
二、相关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第22-23页 |
三、其他一些法律的规定 | 第23-24页 |
第三章 网络色情主播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 第24-33页 |
第一节 网络色情主播罪与非罪的界定 | 第24-26页 |
一、认为有罪的观点 | 第24-25页 |
二、认为无罪的观点 | 第25页 |
三、本文的观点 | 第25-26页 |
第二节 网络色情主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第26-28页 |
一、“传播”行为的界定 | 第26-27页 |
二、“淫秽物品”的界定 | 第27-28页 |
第三节 网络色情主播与组织淫秽表演罪 | 第28-29页 |
一、“组织”行为的界定 | 第29页 |
二、“淫秽表演”的界定 | 第29页 |
第四节 网络色情主播与聚众淫乱罪 | 第29-30页 |
一、“聚众”行为的界定 | 第30页 |
二、“淫乱行为”的界定 | 第30页 |
第五节 对案例一、案例二的分析 | 第30-33页 |
一、对本案的分析 | 第30-31页 |
二、对本案的总结 | 第31-33页 |
第四章 色情直播平台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 第33-40页 |
第一节 色情直播平台的法律适用现状 | 第33-34页 |
一、色情直播平台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第33页 |
二、色情直播平台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 第33-34页 |
第二节 色情直播平台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第34-36页 |
一、本罪客观方面的犯罪认定 | 第34-35页 |
二、本罪主观方面的犯罪认定 | 第35-36页 |
第三节 色情直播平台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 第36-38页 |
一、本罪客观方面的犯罪认定 | 第36-38页 |
二、本罪主观方面的犯罪认定 | 第38页 |
第四节 对案例三的分析 | 第38-40页 |
一、对本案的分析 | 第38-39页 |
二、对本案的总结 | 第39-40页 |
第五章 对惩治网络色情直播的对策 | 第40-45页 |
第一节 针对网络色情直播的立法完善建议 | 第40-42页 |
一、将“淫秽信息”纳入刑法相关条文 | 第40-41页 |
二、将“进行”淫秽表演行为纳入组织淫秽表演罪的行为方式 | 第41页 |
三、补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保护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情节 | 第41-42页 |
第二节 针对网络色情直播司法适用中的惩治建议 | 第42-45页 |
一、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 第42-43页 |
二、发挥罚金刑在遏制网络色情直播中的作用 | 第43页 |
三、发挥从业禁止在遏制网络色情直播中的作用 | 第43-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8页 |
致谢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