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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对孤老残疾的救济法律制度研究

中文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6页
引言第8-10页
    (一)研究意义第8页
    (二)研究现状第8-9页
    (三)研究思路第9-10页
一、中国古代社会救济制度概述第10-15页
    (一)古代社会救济思想来源第10-11页
    (二)中国古代社会官方救济的演变历程第11-15页
二、明清时期“收养孤老”律令及官方救济机构第15-25页
    (一)收养孤老残疾的律令第15-17页
    (二)官办救济机构——以养济院为中心的相关养济机构第17-25页
三、民间救济机构涌现及国家行政力量的介入第25-28页
    (一)明末清初以后善会善堂的繁荣第25-26页
    (二)政府在善会善堂中所扮演的角色——以普济堂为例第26-28页
四、对明清时期孤老残疾社会救济法律制度的历史反思第28-34页
    (一)明清时期孤老残疾救济的模式:重养轻教第28-29页
    (二)明清社会救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困局第29-31页
    (三)对我国现今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启示第31-34页
结语第34-35页
参考书目第35-38页
致谢第38-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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