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前言 | 第7-9页 |
第一部分 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引发的思考 | 第9-12页 |
一、案例 | 第9页 |
二、案例解读 | 第9-12页 |
第二部分 提出政府在我国水权制度构建中权利主体地位的背景 | 第12-16页 |
一、政府在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中传统的角色定位 | 第12-14页 |
(一) 对计划经济的路径依赖 | 第12-13页 |
(二) 所有权人缺位 | 第13-14页 |
二、政府片面强调权力主体地位的弊端 | 第14-16页 |
第三部分 确立政府在我国水权制度构建中权利主体地位的合理性分析 | 第16-21页 |
一、政府作为权利主体的必要性 | 第16-18页 |
(一) 从水资源“共有资源”属性角度分析 | 第16-18页 |
(二) 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角度分析 | 第18页 |
二、政府作为权利主体的可行性 | 第18-21页 |
(一) 从委托-代理角度分析 | 第18-19页 |
(二) 从所有权及其权能角度分析 | 第19-21页 |
第四部分 政府在我国水权制度构建中权利主体地位的产权理论基础 | 第21-27页 |
一、产权理论概述 | 第21-22页 |
二、产权和所有权 | 第22-23页 |
三、产权理论、效率和政府的权利主体地位 | 第23-25页 |
(一) 明晰产权边界是提高资源效率的基础 | 第23页 |
(二) 产权最优化划归是提高资源效率的核心 | 第23-25页 |
(三) 消除负外部性是提高资源效率的关键 | 第25页 |
四、产权理论和政府在水权制度中的权利主体地位 | 第25-27页 |
第五部分 我国政府在水权制度构建中的政府权利和权力互动 | 第27-34页 |
一、政府适度保留权力的必要性 | 第27-30页 |
(一) 水资源内在属性的必然要求 | 第27-29页 |
(二) 市场机制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 | 第29-30页 |
二、政府在水权制度构建中权利和权力的互动模式 | 第30-34页 |
(一) 权利和权力互动模式的理论支撑 | 第30-31页 |
(二) 权利和权力互动模式的内涵 | 第31页 |
(三) 权利和权力互动模式的印证 | 第31-32页 |
(四) 权利和权力互动模式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 | 第32-34页 |
第六部分 政府在水权制度构建中权利主体地位的制度体现——区域水量分配制度 | 第34-42页 |
一、区域水量分配制度概述 | 第34-39页 |
(一) 区域水量分配的界定 | 第34-35页 |
(二) 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原则 | 第35-36页 |
(三) 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构成 | 第36-37页 |
(四) 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功能 | 第37-39页 |
二、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完善 | 第39-42页 |
(一) 完善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权力约束机制 | 第39页 |
(二) 完善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协调机制 | 第39-40页 |
(三) 完善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权利协商机制 | 第40页 |
(四) 明晰区域水量分配制度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 第40-42页 |
结论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致谢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