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导论 | 第9-14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9-10页 |
二、本文的研究范围 | 第10-11页 |
三、本文的概念选择 | 第11-12页 |
四、本文的结构和思路 | 第12-14页 |
第一章 现行医疗过失责任体制不适合规范中医 | 第14-21页 |
·什么是中医 | 第14-15页 |
·现行医疗责任体制限制了中医药的发展 | 第15-19页 |
·现行医疗责任体制不利于保护患者 | 第19-21页 |
第二章 中医医疗过失责任认定的特殊性 | 第21-30页 |
·中医具有独特的诊疗理念和诊断方法 | 第21-23页 |
·中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经验性科学(或经验医学) | 第23-24页 |
·中医从业主体的教育背景参差不齐 | 第24-26页 |
·中药成分复杂,尚缺有效的量化标准 | 第26-28页 |
·中医适用西医的民事责任认定方式显失公平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构建适合中医的举证责任分配模式 | 第30-48页 |
·国外医疗过失举证责任的分配 | 第31-37页 |
·英美法上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 The doctrine of Res Ipsa Loquitur) | 第31-32页 |
·德国法上的表见证明原则 | 第32-34页 |
·日本法上的“大概推定”原则 | 第34-35页 |
·妨碍证明理论 | 第35-36页 |
·重大诊疗过失的举证责任转换 | 第36-37页 |
·我国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 第37-39页 |
·现行医疗过失举证责任分配机制不适合中医 | 第39-40页 |
·打造中医医疗过失举证责任的分配机制 | 第40-48页 |
·医疗科学上的过错 | 第41-45页 |
·医疗伦理上的过错 | 第45-48页 |
第四章 中医医疗过失责任的认定 | 第48-56页 |
·鉴定主体 | 第48-52页 |
·中医学会应成为中医医疗过失的鉴定主体 | 第48-49页 |
·允许医患双方聘请专家证人 | 第49-52页 |
·中医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 | 第52-56页 |
·中医疗法是否已“政策合法化” | 第52-53页 |
·是否以《药典》为依据,并适当考虑了当前的医疗理论水平 | 第53-56页 |
第五章 强化中医的告知义务 | 第56-63页 |
·医方告知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的产生 | 第56-57页 |
·我国现行法对医方告知义务的规定 | 第57-58页 |
·中医告知义务的标准和具体内容 | 第58-63页 |
·中医告知义务的标准 | 第59-60页 |
·中医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 第60-63页 |
第六章 建立合理的责任承担机制 | 第63-72页 |
·注重过失相抵原则在损害赔偿中的运用 | 第63-67页 |
·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原因 | 第63-65页 |
·患者过失相抵能力认定标准 | 第65-67页 |
·建立医师责任保险制度 | 第67-72页 |
·建立医师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 第68-69页 |
·建立强制医师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 第69-72页 |
结束语 | 第72-73页 |
参考文献 | 第73-80页 |
致谢 | 第80-81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8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