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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核心范畴的反思与重构

摘要第1-10页
ABSTRACT第10-13页
引言第13-14页
一、法哲学核心范畴在法哲学范畴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第14-18页
 (一) 法哲学范畴和范畴体系的含义第14-15页
  1. 范畴的定义第14页
  2. 法哲学范畴的基本内涵第14-15页
 (二)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内涵及其特征第15-16页
  1.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含义第15页
  2.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特征第15-16页
 (三) 法哲学核心范畴对法学研究的意义第16-18页
  1.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确立是法哲学和法学研究的基础课题第17页
  2.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确立有利于加强学科间的交流第17页
  3.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确立可以促进法学学科的科学化、实践化和国际化第17-18页
二、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理论争议第18-27页
 (一)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法的历史类型说”第18-19页
 (二)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权利和义务说”第19-21页
 (三)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社会权利说”第21-24页
 (四)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法律规则说”第24-25页
 (五) 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法律关系说”第25-27页
三、以法律关系为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理论构想与证成第27-48页
 (一) 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及其被赋予的新涵义第27-29页
  1. 传统法律关系理论第27页
  2. 法律关系之全新解读第27-29页
 (二) 以法律关系为核心范畴解构法哲学体系的理论构想第29-41页
  1. 以法律关系为核心范畴确定法哲学的研究对象第29-33页
  2. 以法律关系为核心范畴解构法哲学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第33-38页
  3. 以法律关系为核心范畴解构法律部门及其体系第38-41页
 (三) 法律关系作为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理论证成第41-48页
  1. 法律关系范畴及其本质是法哲学的根本问题第41-42页
  2. 法律关系范畴是揭示法的内在矛盾与本质的必要前提第42-46页
  3. 法律关系与法哲学基本范畴具有普遍联系并对其具有逻辑统摄功能第46页
  4. 法的运行是法律关系的存在和运行过程第46-47页
  5. 法律关系范畴为部门法学的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第47页
  6. 以法律关系为法哲学的核心范畴为研究法律问题提供正确的思路第47-48页
结语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1页
发表文章目录第51-52页
致谢第52-53页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第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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