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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级城市权力清单制度下行政权力分类研究--以武汉、广州、成都、南京、长春等五个城市为例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页
1 绪论第8-10页
    1.1 研究意义第8页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第8-9页
    1.3 研究内容第9-10页
2 权力清单制度下行政权力分类第10-14页
    2.1 权力清单制度第10-11页
    2.2 行政权力分类的概念及意义第11-12页
    2.3 行政权力分类的原则第12页
    2.4 行政权力分类规范化的必要性第12-14页
3 权力清单制度下行政权力分类的现状第14-25页
    3.1 区域选择第14页
    3.2 五个城市的权力分类总体情况第14-15页
    3.3 具体行政权力分类的法律基础及各地实践第15-25页
4 五个城市行政权力分类实施中的主要问题第25-30页
    4.1 权力分类类别过少第25页
    4.2 权力分类的法定性不足第25-26页
    4.3 权力界定不够精准第26-28页
    4.4 其他权力缺乏规范第28-30页
5 推进行政权力分类规范化的建议第30-33页
    5.1 出台统一标准,严格权力分类第30页
    5.2 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实施第30-31页
    5.3 准确界定权力的内涵和外延第31页
    5.4 清晰规范其他权力范围第31-33页
结束语第33-34页
注释第34-35页
致谢第35-36页
参考文献第36-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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