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绪论 | 第6-7页 |
一、“强化调解”是基于制度本身的准确定位吗? | 第7-12页 |
(一) “强化调解”的事实 | 第7-9页 |
(二) 来自“法院调解取消论”者的批判 | 第9-11页 |
(三) 来自“调审分离论”者的不完全背离 | 第11-12页 |
二、法院调解在审判中的补充地位之分析 | 第12-18页 |
(一) 法院调解与裁判的区分 | 第12-13页 |
1. 当事人所起的作用不同 | 第12页 |
2. 二者的功能定位不同 | 第12-13页 |
(二) 法院调解制度的固有弊端 | 第13-18页 |
1. 适用调解无助于缩小当事人间的差距 | 第13-14页 |
2. 法院调解追求的是和平而非正义 | 第14-16页 |
3、规范性的缺失 | 第16-18页 |
三、规范路径之选择——“调审分离” | 第18-36页 |
(一)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在于“规范”而非“强化” | 第18-28页 |
1. 有出现“强制调解”的契机 | 第18-25页 |
2. 现行制度下法院调解的优势难以发挥 | 第25-28页 |
(二) “强化调解”会引发的危害 | 第28-30页 |
1. 造成法律虚无主义的蔓延 | 第29-30页 |
2. 影响法治的进步 | 第30页 |
(三) “调审分离”模式构建 | 第30-36页 |
1. “调审分离”可行性分析 | 第30-33页 |
2. 调解人的角色定位分析 | 第33-34页 |
3. 诉前调解:构建与规范 | 第34-36页 |
结论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致谢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