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9-15页 |
·研究背景 | 第9页 |
·研究意义 | 第9-10页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0-13页 |
·西方对行政组织结构的研究 | 第10-11页 |
·我国对行政组织结构的研究 | 第11-12页 |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总体评价 | 第12-13页 |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13-15页 |
·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13-14页 |
·本文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14-15页 |
第二章 深圳政府管理层级改革的必要性 | 第15-31页 |
·深圳现行政府管理层级架构 | 第15-16页 |
·深圳政府管理层级架构 | 第15页 |
·深圳政府管理层级架构的特点 | 第15-16页 |
·深圳现行政府管理层级架构的弊端 | 第16-17页 |
·行政管理链条过长,行政成本高、效率低 | 第16-17页 |
·事权、财权、责任划分不尽合理,条块关系不顺 | 第17页 |
·行政权过度扩张,社区自治和社会参与公共管理程度较低 | 第17页 |
·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不顺畅 | 第17页 |
·在管理方式上,习惯于运动式管理 | 第17页 |
·优化政府管理层级重点解决的问题 | 第17-18页 |
·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 | 第17-18页 |
·理顺各管理层级、条与块之间的行政关系 | 第18页 |
·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员,提高行政能力 | 第18页 |
·扩大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推进公共治理 | 第18页 |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 第18页 |
·做好政府管理层级改革的相关政策配套 | 第18页 |
·部分发达城市行政管理层级设置的经验借鉴 | 第18-30页 |
·"一级政府、分片管理"的香港模式 | 第19-21页 |
·"一级政府、垂直管理"的新加坡模式 | 第21-23页 |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虚都实区"的东京模式 | 第23-25页 |
·"强市——弱区——实社区"的纽约模式 | 第25-28页 |
·部分发达城市政府管理层级设置的几点启示 | 第28页 |
·政府层级管理发展趋势 | 第28-30页 |
·实施"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 | 第30-31页 |
第三章 深圳市实施"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 第31-39页 |
·实施政府管理层级改革需要遵循的原则 | 第31-33页 |
·处理好条块之间、纵横之间的关系 | 第31-32页 |
·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系 | 第32页 |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 | 第32页 |
·合理配置人员和妥善安置人员 | 第32页 |
·注意控制好改革风险 | 第32-33页 |
·深圳实行政府管理层级改革的基本思路 | 第33-35页 |
·从现有区政府逐步分出若干功能区域,实行"增量改革"的策略 | 第33-34页 |
·不同的区域实行差异化的政府职能 | 第34页 |
·对街道办与社区工作站进行整合,成立社区中心 | 第34页 |
·建立公共治理结构 | 第34-35页 |
·深圳市政府管理层级改革的建议模式 | 第35-39页 |
·总体模式 | 第35页 |
·功能区设置的类型安排 | 第35-37页 |
·过渡期模式:市政府——区政府——社区中心 | 第37-39页 |
第四章 深圳市实施"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路径 | 第39-55页 |
·各层级的事权划分 | 第39-41页 |
·市政府的职能 | 第39页 |
·功能区的职能 | 第39-40页 |
·过渡期原行政区的职能 | 第40页 |
·社区中心的职能 | 第40-41页 |
·相应财权的配置 | 第41页 |
·各层级机构配置 | 第41-43页 |
·市政府机构设置 | 第42页 |
·功能区机构设置 | 第42页 |
·过渡期原行政区的机构设置 | 第42页 |
·社区中心机构设置 | 第42-43页 |
·各层级人员配置 | 第43-45页 |
·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人员配置 | 第43页 |
·功能区管理委员会的人员配置 | 第43-44页 |
·过渡期原行政区的人员配置 | 第44页 |
·社区中心的人员配置 | 第44-45页 |
·配套法规政策和措施 | 第45-49页 |
·研究制定《深圳市社区中心工作条例》 | 第45页 |
·研究制定系列相应的《深圳市功能区工作条例》 | 第45-46页 |
·调整和废止部分与"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 第46页 |
·研究制定培育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系列法规政策 | 第46-47页 |
·大力推进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垂直管理 | 第47-48页 |
·深入改革现行审批制度,创新政府审批方式 | 第48页 |
·改革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制度 | 第48-49页 |
·功能区和社区调整 | 第49-55页 |
·功能区与社区调整的原则 | 第49-50页 |
·从福田区和南山区各分拆出一个社会管理类功能区 | 第50-51页 |
·从宝安区再分拆出1个综合类功能区,即龙华新区 | 第51页 |
·从龙岗区分拆出一个特色类功能区,即大鹏半岛生态旅游区 | 第51-52页 |
·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按照"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原则继续进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 第52页 |
·从宝安区分拆出空港新区、沙井区 | 第52-53页 |
·从龙岗区分拆出横岗区、布吉区 | 第53页 |
·成立观澜区(综合类功能区) | 第53-54页 |
·个别功能区辖区调整 | 第54-55页 |
第五章 结语 | 第55-57页 |
·对"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评价 | 第55页 |
·本文的主要工作及不足 | 第55-56页 |
·研究趋势展望 | 第56-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58页 |
致谢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