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第一章、问题的提出 | 第6-11页 |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 | 第6-8页 |
第二节、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社会背景及立法变迁 | 第8-11页 |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产生的社会背景 | 第8-9页 |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法变迁 | 第9-11页 |
第二章、拐卖非女性人.行为的认定 | 第11-25页 |
第一节、拐卖男性行为 | 第11-15页 |
一、拐卖年满14周岁至18周岁人.行为的认定 | 第11-13页 |
二、拐卖已满14周岁的男性行为的认定 | 第13-14页 |
三、被拐卖男性的保护缺失原因 | 第14-15页 |
第二节、拐卖性别异常人的行为 | 第15-21页 |
一、对被拐卖的双性人保护的现状 | 第15-19页 |
二、对被拐卖变性人保护的现状 | 第19-20页 |
三、性别异常人之我见 | 第20-21页 |
第三节、拐卖智力残障人的行为 | 第21-25页 |
第三章、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保护的法益 | 第25-31页 |
第一节、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保护的法益 | 第25-27页 |
一、学界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保护法益学说 | 第25-27页 |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保护法益vs拐卖人.罪所保护的法益 | 第27页 |
第二节、“被害人”意志不为定罪阶段的参考因素 | 第27-31页 |
第四章、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法修改 | 第31-36页 |
第一节、完善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法的必要性 | 第31-33页 |
一、人权平等宗旨的要求 | 第31-32页 |
二、满足道德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 | 第32页 |
三、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 | 第32页 |
四、报应和预防作用的实现 | 第32-33页 |
五、实现国际合作的重要途径 | 第33页 |
第二节、恢复拐卖人.罪 | 第33-36页 |
第五章、结论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9页 |
致谢 | 第39-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