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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公罪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第1-7页
Abstract第7-19页
引言第19-26页
第一章 公罪概论第26-36页
 一、 公罪之概念第26-30页
 二、 公罪之主观第30-32页
 三、 公罪之行为第32-33页
 四、 公罪之类别第33-36页
第二章 公罪制度之演变第36-51页
 一、 公罪的出现第36-41页
 二、 公罪制度之形成第41-47页
  (一) 公罪在秦代的表现第41-44页
  (二) 公罪在汉代的表现第44-47页
 三、 公罪制度之发展第47-50页
 四、 公罪制度之定型第50-51页
第三章 明代公罪之立法第51-61页
 一、 律第51-53页
 二、 令第53-56页
 三、 例第56-58页
 四、 诰第58-61页
第四章 明代公罪之主体第61-72页
 一、 官、吏录取方式之不同第61-63页
 二、 官、吏任用与升迁之不同第63-66页
 三、 官、吏管理之不同第66-69页
 四、 里长、甲首之身份第69-72页
第五章 明代公罪罪名篇(上)第72-114页
 一、 吏律第72-92页
  (一) 官吏给由第72-74页
  (二) 讲读律令第74-76页
  (三) 制书有违第76-78页
  (四) 弃毁制书印信第78-79页
  (五) 上书奏事犯讳第79-82页
  (六) 事应奏不奏第82-84页
  (七) 出使不复命第84-85页
  (八) 官文书稽程第85-86页
  (九) 照刷文卷第86-88页
  (十) 磨勘案卷第88-89页
  (十一)封掌印信第89页
  (十二)漏使印信第89-90页
  (十三)漏用钞印第90-91页
  (十四)信牌第91-92页
 二、 户律第92-101页
  (一) 脱漏户口第92-93页
  (二) 检踏灾伤田粮第93-94页
  (三) 荒芜田地第94-96页
  (四) 收粮违限第96-98页
  (五) 钱粮互相觉察(失于)第98页
  (六) 仓库不觉被盗第98-99页
  (七) 损坏仓库财物第99-100页
  (八) 转解官物第100-101页
 三、 礼律第101-114页
  (一) 祭享第101-104页
  (二) 合和御药第104-106页
  (三) 失仪第106-108页
  (四) 失误朝贺第108-109页
  (五) 奏对失序第109-110页
  (六) 上言陈事第110-111页
  (七) 失占天象第111-114页
第六章 明代公罪罪名篇(下)第114-197页
 一、 兵律第114-147页
  (一) 太庙门擅入(失觉察者)第114-115页
  (二) 宫殿门擅入(失觉察者)第115-116页
  (三) 宿卫守卫人私自代替(失觉察者)第116-117页
  (四) 从驾稽违第117-118页
  (五) 直行御道(失觉察者)第118页
  (六) 宫殿造作罢不出(失察觉者)第118-119页
  (七) 宿卫人兵仗第119-120页
  (八) 冲突仪仗第120-121页
  (九) 门禁锁钥第121-122页
  (十) 申报军务第122-124页
  (十一)边境申索军需第124页
  (十二)失误军事第124-125页
  (十三)主将不固守第125-127页
  (十四)纵军掳掠(钤束不严)第127-128页
  (十五)不操练军士第128-130页
  (十六)毁弃军器第130-131页
  (十七)纵放军人歇役(钤束不严并失于觉举)第131页
  (十八)从征守御官军逃(不行用心钤束)第131-132页
  (十九)私越冒度关津(失于盘诘)第132-133页
  (二十)递送逃军妻女出城(失于盘诘者)第133-134页
  (二十一)盘诘奸细(失于盘诘者)第134页
  (二十二)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失觉察者)第134-135页
  (二十三)牧养畜产不如法第135-136页
  (二十四)孳生马匹第136-137页
  (二十五)养疗瘦病畜产不如法第137页
  (二十六)乘官畜脊破领穿第137-138页
  (二十七)官马不调习第138-139页
  (二十八)递送公文第139-141页
  (二十九)铺舍损坏第141-142页
  (三十)驿使稽程第142-143页
  (三十一)多乘驿马第143-144页
  (三十二)文书应给驿而不给第144页
  (三十三)公事应行稽程第144-145页
  (三十四)病故官家属还乡第145-146页
  (三十五)承差转雇寄人第146-147页
 二、 刑律第147-180页
  (一) 告状不受理第147-148页
  (二) 听诉回避第148-149页
  (三) 军民约会词讼第149-150页
  (四) 夫匠军士病给医药第150-151页
  (五) 违令第151-152页
  (六) 不应为第152页
  (七) 应捕人追捕罪人第152-153页
  (八) 徒流人逃(失囚)第153-154页
  (九) 稽留囚徒第154页
  (十) 主守不觉失囚第154-155页
  (十一)盗贼捕限第155-157页
  (十二)囚应禁而不禁第157-158页
  (十三)淹禁第158-159页
  (十四)狱囚衣粮第159-161页
  (十五)功臣应禁亲人入视第161-162页
  (十六)老幼不拷讯第162-164页
  (十七)鞫狱停囚待对第164-165页
  (十八)依告状鞫狱第165-166页
  (十九)原告人事毕不放回第166页
  (二十)官司出入人罪(失于)第166-168页
  (二十一)有司决囚等第第168-171页
  (二十二)检验尸伤不以实第171-172页
  (二十三)决罚不如法第172-174页
  (二十四)长官使人有犯第174页
  (二十五)断罪引律令第174-175页
  (二十六)狱囚取服辩第175-176页
  (二十七)妇人犯罪第176-177页
  (二十八)死囚覆奏待报第177-180页
  (二十九)断罪不当第180页
 三、 工律第180-185页
  (一) 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第180-181页
  (二) 造作不如法第181-182页
  (三) 造作过限第182页
  (四) 修理仓库第182-183页
  (五) 失时不修堤防第183-184页
  (六) 修理桥梁道路第184-185页
 四、 其他公罪罪名第185-197页
  (一) 概论第185页
  (二) 具体罪名第185-197页
第七章 明代公罪制度之程序篇第197-230页
 一、 公罪诉讼之提起第197-202页
 二、 公罪案件之审理第202-209页
  (一) 文职官员犯公罪之审理第202-206页
  (二) 军职官员犯公罪之审理第206-209页
 三、 公罪之处理原则第209-225页
  (一) 同僚犯公罪第209-212页
  (二) 公事失错自举第212-215页
  (三) 无官犯罪第215-218页
  (四) 犯公罪后的补救第218-219页
  (五) 犯公罪后的优待第219-225页
 四、 明代公罪之刑罚体系第225-230页
  (一) 普通刑罚第225-227页
  (二) 特别刑罚第227-230页
第八章 明代公罪制度之评析第230-265页
 一、 静态评析第230-239页
  (一) 立法体系的改变第231-234页
  (二) 罪名体系的改变第234-236页
  (三) 刑罚轻重的改变第236-239页
 二、 动态评析第239-265页
  (一) 公罪运行之整体评析第239-247页
  (二) 公罪运行之有利因素第247-258页
  (三) 公罪运行之不利因素第258-265页
余论第265-267页
参考文献第267-275页
致谢第275-277页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第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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