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导言 | 第12-14页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 第12-13页 |
二、 现有文献综述 | 第13-14页 |
第一章 村留用地制度的概念及村留用地房产与小产权房的区别 | 第14-16页 |
第一节 村留用地制度的概念 | 第14页 |
第二节 利用村留用地制度开发的项目与小产权房项目的区别 | 第14-16页 |
第二章 杭州市村留用地的制度分析 | 第16-21页 |
第一节 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的出台背景 | 第16页 |
第二节 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的发展过程 | 第16-18页 |
第三节 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主要内容的归纳分析 | 第18-21页 |
一、 对制度内容的表格式梳理 | 第18-19页 |
二、 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内容发展和演变的特点 | 第19-21页 |
第三章 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的实践分析 | 第21-25页 |
第一节 杭州市村留用地的利用模式 | 第21-22页 |
第二节 杭州市村留用地的利用现状 | 第22-25页 |
一、 村留用地的规模 | 第22页 |
二、 村留用地的规划用途 | 第22-23页 |
三、 村留用地的建设开发方式 | 第23-25页 |
第四章 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第25-39页 |
第一节 与法规、政策及城市整体规划的的衔接问题 | 第25-28页 |
一、 土地出让方式尚未完全符合我国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的法规规定 | 第25-26页 |
二、 村留用地制度新旧规定未能衔接一致,留下了纠纷隐患 | 第26-27页 |
三、 各村独立建设开发与城市统一规划未能衔接一致 | 第27-28页 |
第二节 配套政策缺位问题 | 第28-33页 |
一、 房产预售核准制度、销售备案登记制度、产权分户登记制度缺失 | 第28-30页 |
二、 项目合作开发方选择标准和选定方式缺失 | 第30-31页 |
三、 帮助项目开发各方通过正常渠道筹集资金的政策缺失 | 第31-33页 |
第三节 制度中部分规定过于僵化问题 | 第33-37页 |
一、 制度限定的土地用途过于单一 | 第33-34页 |
二、 制度规定的村留用地利用方式缺乏灵活性 | 第34-35页 |
三、 对村集体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应持有的股权比例规定过于机械 | 第35-37页 |
第四节 制度实施的监督机制尚未完善问题 | 第37-39页 |
一、对土地出让金、货币安置款、项目投资款等款项的支出利用监督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机制 | 第37-38页 |
二、 对村集体领导班子的培训和监督尚有欠缺 | 第38页 |
三、 对项目合作开发方的筛选和行为监督尚不到位 | 第38-39页 |
第五章 制度完善建议 | 第39-49页 |
第一节 完善村留用地制度与法规、政策及整体规划的衔接 | 第39-41页 |
一、 做好土地取得方式的合法合规性调整 | 第40页 |
二、 做好前后制度的衔接过渡 | 第40-41页 |
三、 做好项目开发与城市整体规划的有机统一 | 第41页 |
第二节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 第41-43页 |
一、 建立配套的房产预售核准制度、销售备案登记制度、产权分户登记制度 | 第41-42页 |
二、 确定项目合作开发方选择标准并建立规范的合作开发方择优选择方式 | 第42页 |
三、 帮助项目建立良性融资渠道 | 第42-43页 |
第三节 建立灵活多样的村留用地的利用模式 | 第43-45页 |
一、 通过规划审批因地制宜确定土地用途 | 第43页 |
二、 设立灵活多样的土地利用方式 | 第43-44页 |
三、 取消硬性限制,根据公司法基本原则确定合作各方持股比例 | 第44-45页 |
第四节 完善相关监督机制 | 第45-49页 |
一、 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 第45-46页 |
二、 加强对村集体领导班子的培训和监督 | 第46-47页 |
三、 加强对项目合作开发方的筛选和监督 | 第47-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