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法学各部门论文--司法制度论文

司法认知规则研究

摘要第1-8页
引言第8-10页
第一章 司法认知规则概述第10-16页
 一、司法认知的概念和特征第10-12页
 二、司法认知的范围第12-13页
 三、司法认知的程序及效力第13页
 四、我国立法有关司法认知规则的规定第13-16页
第二章 我国司法认知规则存在的问题第16-24页
 一、司法认知规则在我国立法中的缺陷第16-17页
  (一) 司法认知规则在我国立法中比较混乱第16页
  (二) 司法认知程序性规定严重缺失,不具有可操作性第16-17页
 二、司法认知规则在理论研究上的不足第17-20页
  (一) 将司法认知和无需举证概念混淆第17页
  (二) 司法认知的范围不清晰第17-20页
  (三) 构建司法认知规则程序性事项的研究不够深入第20页
 三、司法认知规则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困惑第20-24页
  (一) 法官过分依赖司法鉴定,不敢或者不愿进行司法认知第21-22页
  (二) “司法认知”后却达不到司法认知的效果第22页
  (三) 司法认知比较随意,有时还进行错误的司法认知第22-24页
第三章 外国司法认知规则分析第24-36页
 一、英美法系国家司法认知规则分析第24-33页
  (一) 英美法系国家司法认知规则的概念及立法第24-25页
  (二) 英美法系国家司法认知规则的范围第25-31页
  (三) 英美法系国家司法认知规则的程序规定第31-33页
 二、大陆法系国家司法认知规则分析第33-36页
第四章 我国司法认知规则的构建第36-46页
 一、单独对司法认知规则立法,明确司法认知概念第36-38页
  (一) 统一证据立法,明确司法认知概念第36-37页
  (二) 单独对司法认知规则进行立法,将之与自认规则和推定规则区分开来第37-38页
 二、司法认知对象应当界定为“众所周知的事实”第38-43页
  (一) 对预决事实的预决效力单独立法,与司法认知规则区分开来第38-39页
  (二) 公证事实不是司法认知的对象第39-40页
  (三) 由于鉴定制度的存在,自然规律和定理不应成为我国司法认知对象第40-41页
  (四) 法官应当熟知法律,法律不是我国司法认知对象第41-42页
  (五) 司法认知对象应当界定为众所周知的事实第42-43页
 三、建立、健全司法认知规则程序立法第43-45页
  (一) 完善司法认知启动程序第43-44页
  (二) 完善司法认知的异议程序第44-45页
  (三) 司法认知的时间第45页
 四、完善司法认知效力的规定第45-46页
第五章 结论第46-47页
参考文献第47-49页

论文共49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模糊需求可控提前期库存策略
下一篇: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与证据逻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