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前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理论和实践的现状及其分析 | 第11-16页 |
一、 混乱的司法实践 | 第11-12页 |
二、 模糊的理论界定 | 第12-14页 |
三、 司法实践的规律分析及理论问题症结 | 第14-16页 |
第二章 不特定性及其体系性功能 | 第16-30页 |
一、 不特定性概述 | 第16-17页 |
二、 对犯罪客体的质疑 | 第17-24页 |
(一) 犯罪客体概述 | 第17-19页 |
(二) 对犯罪客体的质疑 | 第19-24页 |
三、 客体的归宿:规范保护利益 | 第24-30页 |
(一) 犯罪客体不是构成要件之一 | 第24-27页 |
(二) 客体的归宿:规范保护利益 | 第27页 |
(三) 规范保护利益在司法实践中的制约作用 | 第27-30页 |
四、 不特定的公共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规范保护利益 | 第30页 |
第三章 不特定性的判断及相关问题的延伸 | 第30-43页 |
一、 不特定性的判断 | 第30-35页 |
(一) 不特定性的内涵分析 | 第30-31页 |
(二) 不特定性的判断 | 第31-35页 |
二、 不特定性——被忽略的想象竞合犯的连接点 | 第35-39页 |
(一) 想象竞合犯概述 | 第35-36页 |
(二) 不特定性是公共安全犯罪与相关罪的想象竞合的连接点 | 第36-39页 |
三、 公共安全犯罪的相关检视 | 第39-43页 |
(一) 以规范为出发点,构成要件确定化,解释实质化 | 第39-41页 |
(二)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认定应从不特定性着手 | 第41-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4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4-45页 |
后记 | 第45-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