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财政法论文--金融法论文--保险法论文

论海上保险委付制度

内容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部分 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的一般理论第10-19页
 一、海上保险委付的源起与概念第10-11页
  (一) 委付制度的源起第10-11页
  (二) 委付的概念第11页
 二、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的理论基础第11-14页
  (一) 保险学基础—损失补偿原则第12-13页
  (二) 民法学基础—意思自治及其限制第13-14页
 三、海上保险委付的制度价值第14-17页
  (一) 从被保险人角度——充分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第15页
  (二) 从保险标的角度——充分发挥物之效用第15-16页
  (三) 从保险业角度——助动海上保险业之发展第16-17页
 四、保险委付与代位求偿的法律界限第17-19页
第二部分 海上保险委付行为的法律性质第19-25页
 一、概说——被保险人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第19-20页
 二、德日法律——被保险人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第20-22页
 三、英美及我国法律——被保险人为订立委付合同所发出的要约第22-25页
第三部分 海上保险委付的行使第25-35页
 一、推定全损的基本内涵第25-28页
  (一) 推定全损的基本特征第25-26页
  (二) 推定全损的限制条件及其认定第26-28页
 二、委付行使的基本条件第28-33页
  (一) 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第28-29页
  (二) 被保险人在合理时间内发出委付通知第29-32页
  (三) 委付须及于保险标的整体第32页
  (四) 保险标的的权利让渡给保险人并不得附加条件第32-33页
 三、保险委付与施救第33-35页
第四部分 海上保险委付的法律效力第35-46页
 一、委付的接受第35-39页
  (一) 对委付通知的沉默第35-37页
  (二) 保险人接受委付的认定第37-39页
 二、委付的效力第39-43页
  (一) 保险标的权利的转移第39-42页
  (二) 保险标的义务的转移第42-43页
  (三) 全损保险金的赔偿第43页
 三、海上保险委付与提前解约权第43-46页
  (一) 提前解约权之行使情形第44-45页
  (二) 提前解约权之行使条件第45-46页
第五部分 完善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的立法建议第46-49页
 一、关于委付的概念第46页
 二、关于委付通知的期限第46-47页
 三、关于委付合同的成立及其形式第47页
 四、关于保险人沉默的法律后果第47页
 五、关于委付合同未成立情形下保险标的权利的归属第47-49页
结论第49-51页
参考书目第51-53页

论文共53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含温有界原子模型下电子与离子碰撞激发、电离截面的理论研究
下一篇:有机桃园主要害虫和天敌种群动态及其害虫防治的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