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2页 |
一、权利担保外延的界定 | 第9页 |
二、权利担保的地位与困境 | 第9-11页 |
(一) 权利担保的地位 | 第9-10页 |
(二) 权利担保的困境 | 第10-11页 |
三、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及研究方法 | 第11-12页 |
第一章 大陆法系权利担保地位的历史考察及分析 | 第12-19页 |
一、罗马法与《法国民法典》中关于权利担保制度的规定 | 第12-16页 |
(一) 罗马法中关于权利担保制度的规定 | 第12-14页 |
(二) 《法国民法典》中关于权利担保制度的规定 | 第14-16页 |
(三) 小结 | 第16页 |
二、《德国民法典》中关于权利担保制度的规定 | 第16-19页 |
(一) 从体系结构看,权利担保的地位大幅上升 | 第16-18页 |
(二) 从权利担保的标的范围看,权利的种类大为增加 | 第18页 |
(三) 从权利担保的设定规则看,原则上遵循物权转让的形式 | 第18-19页 |
第二章 权利担保制度在当今民法理论中的地位所带来的弊病 | 第19-33页 |
一、关于权利担保地位的认识所带来的逻辑上的障碍 | 第19-28页 |
(一) 视权利担保为物的担保,会消解物权的内涵,混淆财产的本质 | 第19-21页 |
(二) 将权利作为物权的客体,会动摇现代民法体系建立的基础 | 第21-22页 |
(三) 权利的担保不具备物权的性质和效力,不符合物权的基本理念 | 第22-23页 |
(四) 置权利担保于物权法之中,违反自物权与限制物权之间的理论基础 | 第23-25页 |
(五) 权利质权的设定规则不符合质权的本质,与质权含义不符 | 第25-28页 |
二、关于权利担保地位的认识所带来的司法实践中的障碍 | 第28-33页 |
(一) 区分权利抵押与质押的标准不具有合理性,给司法实践带来障碍 | 第28-31页 |
(二) 将权利担保分而治之会与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地位无法匹配 | 第31页 |
(三) 视权利担保为物权,受限于物权法定原则,不利于担保类型的增加 | 第31-33页 |
第三章 完善我国权利担保制度的具体构想 | 第33-42页 |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权利担保的具体态度 | 第33页 |
二、权利担保的科学定位 | 第33-42页 |
(一) 将权利担保排除于《物权法》之外,成立独立的权利担保制度 | 第33-35页 |
(二) 在内部设计上,依各类财产权的性质而分门别类地设计其法律制度 | 第35-42页 |
结论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