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导言 | 第9-15页 |
一、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9-10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0-13页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13-14页 |
四、论文结构 | 第14-15页 |
第一章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规制的必要性 | 第15-23页 |
第一节 私募股权基金之风险分析 | 第15-17页 |
一、投资前景的不确定性 | 第15-16页 |
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性 | 第16-17页 |
三、较差的投资流动性 | 第17页 |
第二节 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原因分析 | 第17-23页 |
一、法律根源:当事人之间的信义关系 | 第17-19页 |
二、经济根源: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 第19-21页 |
三、社会根源:民众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 | 第21-23页 |
第二章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现状分析 | 第23-31页 |
第一节 现有的立法状况 | 第23-24页 |
一、一般法源下的管理人义务 | 第23页 |
二、特别法源下的管理人义务 | 第23-24页 |
第二节 私募乱象: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表现 | 第24-27页 |
一、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的诈骗行为 | 第25页 |
二、违法、违规的操作行为 | 第25-26页 |
三、牟取私利的“跟投”行为 | 第26-27页 |
第三节 原因剖析:立法上“广度”与“深度”的双重缺陷 | 第27-31页 |
一、忠实义务:缺少与私募股权基金特性相契合的体系 | 第27-29页 |
二、注意义务:缺少谨慎投资义务的标准及责任机制 | 第29-31页 |
第三章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忠实义务的体系化构建 | 第31-39页 |
第一节 公平对待义务 | 第31-34页 |
一、建立“实质性”的公平标准 | 第31-34页 |
二、违反公平对待义务之救济 | 第34页 |
第二节 公平交易义务 | 第34-39页 |
一、本人交易:从“禁止获益”走向“最佳利益” | 第35-36页 |
二、共同交易:允许意思自治条件下的豁免 | 第36-39页 |
第四章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谨慎投资义务之完善 | 第39-48页 |
第一节 谨慎投资义务标准之确立 | 第39-44页 |
一、明确“谨慎”的基本标准 | 第39-42页 |
二、强调以过程为导向的行为标准 | 第42页 |
三、细化管理人谨慎投资的具体要求 | 第42-44页 |
第二节 违反谨慎投资义务之责任承担机制 | 第44-48页 |
一、探索谨慎投资义务的基本责任 | 第44-46页 |
二、强化管理团队的责任追究机制 | 第46-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2-53页 |
后记 | 第5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