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2-3页 |
abstract | 第3页 |
绪论 | 第7-15页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7-10页 |
一、法治的进展与困境 | 第7-8页 |
二、“多元文化”的理论指引 | 第8-10页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10-13页 |
一、清水江文书的持续、大量发现及整理 | 第10-11页 |
二、对清水江文书中解决纠纷的文书的研究 | 第11-13页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框架 | 第13-15页 |
第一章 清白文书的历史原貌 | 第15-24页 |
第一节 清白文书的内涵及地位 | 第15-17页 |
第二节 清白文书的类型化解读 | 第17-24页 |
一、清白字及清白合同 | 第17-19页 |
二、认错字、悔过字及戒约 | 第19-21页 |
三、同心合同 | 第21-22页 |
四、其他文书 | 第22-24页 |
第二章 清白文书的特征及其纠纷解决机理 | 第24-36页 |
第一节 清白文书的特征 | 第24-28页 |
一、两清:清白文书的使命 | 第24页 |
二、白契:清白文书的非官方性 | 第24-26页 |
三、合意:清白文书的基础 | 第26-27页 |
四、亲缘:清白文书主体关系限制 | 第27-28页 |
第二节 从请中定争到解纷:清白文书所载的纠纷解决流程 | 第28-36页 |
一、清白文书所载解决纠纷流程的简况 | 第28-29页 |
二、定争——请“中”理清、调解 | 第29-32页 |
三、解纷——纠纷解决的三种主要方式 | 第32-36页 |
第三章 清白文书产生和发展的根源 | 第36-46页 |
第一节 自生自发秩序下的“私了”传统 | 第37-39页 |
一、家族共同生活 | 第37-38页 |
二、经济共管 | 第38-39页 |
第二节 清白文书的习惯法根基 | 第39-42页 |
一、作为少数民族“法律”的习惯法 | 第39-40页 |
二、清水江中下游的少数民族习惯法 | 第40-42页 |
第三节 清朝统治者对民间规则的认可及推动 | 第42-44页 |
一、清改土归流后国家对民间规则的认同 | 第42-43页 |
二、息讼理念下的政府对民间纠纷解决的承认 | 第43-44页 |
第四节 经济社会发展及区域文化进步 | 第44-46页 |
一、林木交易盛行带来的纠纷增多 | 第44-45页 |
二、人口增长对司法资源的客观需求 | 第45页 |
三、义学兴起后为清白文书制作提供文化条件 | 第45-46页 |
第四章 清白文书对清水江地区的治理作用及其启示 | 第46-56页 |
第一节 清白文书对清水江地区的治理作用 | 第46-50页 |
一、清白文书将部分纠纷抑制在国家之外 | 第46-49页 |
二、与国家法共同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 | 第49-50页 |
第二节 清白文书对现代治理的启示 | 第50-56页 |
一、法治建设应客观认识多元社会和多元规制 | 第50-53页 |
二、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应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 第53-56页 |
结论 | 第56-58页 |
参考文献 | 第58-63页 |
附录1:文书类型化解读 | 第63-70页 |
附表 1-1“清白”类文书 | 第63-67页 |
附表 1-2“悔及戒约”类文书 | 第67-68页 |
附表 1-3 其他类文书 | 第68-70页 |
附录2: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 | 第70-78页 |
附表 2-1 和解解决纠纷 | 第70-73页 |
附表 2-2“凭中论处” | 第73-78页 |
附录3:当下清水江中下游村寨纠纷解决的简要调查报告 | 第78-84页 |
附录4——研究生学习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第84-85页 |
致谢 | 第85-8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