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 对事后抢劫罪中“犯盗窃罪”的理解 | 第11-22页 |
(一) 刑法关于事后抢劫罪中“犯盗窃罪”的规定及立法发展 | 第11-12页 |
(二) 盗窃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以及盗窃未遂是否能成立事后抢劫罪 | 第12-17页 |
(三) 犯特殊类型盗窃罪是否能成立事后抢劫罪 | 第17-22页 |
二、 “犯盗窃罪”成立事后抢劫罪的主体 | 第22-25页 |
(一) “犯盗窃罪”成立事后抢劫罪中主体年龄的认定 | 第22-24页 |
(二) 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是否能成为事后抢劫罪的主体 | 第24-25页 |
三、 “犯盗窃罪”成立事后抢劫罪的客观要件 | 第25-32页 |
(一) “犯盗窃罪”成立事后抢劫罪中“当场”的认定 | 第25-28页 |
(二) “犯盗窃罪”成立事后抢劫罪中“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认定 | 第28-32页 |
四、 “犯盗窃罪”成立事后抢劫罪的主观目的 | 第32-38页 |
(一) 实施暴力行为是否仍然需要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 第32-35页 |
(二) “犯盗窃罪”所得赃物与窝藏赃物中“赃物”的同一性 | 第35-36页 |
(三) “犯盗窃罪”后灭口的目的是为了毁灭罪证 | 第36-38页 |
结论 | 第38-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42-43页 |
致谢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