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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制度研究

中文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8页
前言第8-10页
第一章 对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的一般界定第10-15页
 第一节 破产法对"待履行合同"的一般界定第10-12页
  一、Countryman教授的定义——双方均应继续履行第10-11页
  二、"Harms"案的标准——某种程度上尚待履行第11页
  三、"Booth"案的标准——以结果为导向标准第11-12页
 第二节 我国法律对"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12-15页
  一、我国法律对"未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第12-13页
  二、我国学术界对"待履行合同"的界定第13-15页
第二章 破产法调整待履行合同制度的法理基础第15-21页
 第一节 对破产制度目的和功能的一般考察第15-18页
  一、对破产制度目的的一般考察第15-16页
  二、对破产制度功能的一般考察第16-18页
 第二节 破产法对待履行合同制度的调整第18-21页
  一、破产法对契约自由的限制第18-19页
  二、破产法调整待履行合同制度的表现第19页
  三、破产法调整待履行合同制度的原则第19-21页
第三章 对待履行合同制度比较法视野下的考察——以美、英、德、日为例第21-32页
 第一节 《美国破产法》对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1-24页
  一、美国破产立法的历史沿革第21页
  二、《美国破产法》对一般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1-23页
  三、《美国破产法》对特殊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3-24页
 第二节 《英国破产法》对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4-26页
  一、英国破产立法的历史沿革第24页
  二、《英国破产法》对一般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4-25页
  三、《英国破产法》对特殊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5-26页
 第三节 《德国支付不能法》对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6-29页
  一、德国破产法的历史沿革第26-27页
  二、《德国支付不能法》对一般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7页
  三、《德国支付不能法》对特殊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7-29页
 第四节 《日本破产法》对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9-32页
  一、日本破产立法的历史沿革第29页
  二、《日本破产法》对一般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29-30页
  三、《日本破产法》对特殊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第30-32页
第四章 对我国待履行合同制度的比较研究和立法建议第32-43页
 第一节 对我国一般待履行合同制度的比较研究和立法建议第32-36页
  一、破产管理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限规定第32-33页
  二、破产管理人行使选择权的法律效果第33-36页
 第二节 对我国特殊待履行合同制度的比较研究和立法建议第36-43页
  一、委托合同第37页
  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第37-40页
  三、房屋租赁合同第40-43页
结语第43-48页
参考文献第48-52页
后记第52-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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