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第一部分 警察出庭作证概述 | 第11-20页 |
一、警察出庭作证的内涵 | 第11-13页 |
(一) 关于证人的概念 | 第11页 |
(二) 警察作证的含义 | 第11-12页 |
(三) 关于警察是否应向法庭作证 | 第12-13页 |
二、警察证人和普通证人的比较 | 第13-14页 |
(一) 作证范围不同 | 第13-14页 |
(二) 诉讼地位不同 | 第14页 |
(三) 作伪证的后果不同 | 第14页 |
三、警察出庭作证的价值分析 | 第14-20页 |
(一) 实体价值 | 第14-17页 |
(二) 程序价值 | 第17-20页 |
第二部分 警察出庭作证的理论基础 | 第20-25页 |
一、刑事被告人的宪法权利理论 | 第20-22页 |
(一) 刑事被告人的质证权 | 第20-21页 |
(二) 刑事被告人的请求非法证据排除权 | 第21-22页 |
二、程序正义理论 | 第22-25页 |
第三部分 警察出庭作证的比较法研究 | 第25-31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警察作证制度 | 第25-26页 |
(一) 美国 | 第25页 |
(二) 英国 | 第25-26页 |
(三) 澳大利亚 | 第26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警察作证制度 | 第26-28页 |
(一) 法国 | 第27页 |
(二) 德国 | 第27-28页 |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作证制度 | 第28页 |
(一) 日本 | 第28页 |
(二) 我国台湾 | 第28页 |
四、对国外警察作证制度的比较分析及其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 第28-31页 |
(一) 国外警察出庭作证的比较分析 | 第28-29页 |
(二) 国外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29-31页 |
第四部分 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的现状分析 | 第31-39页 |
一、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 | 第31-33页 |
(一) 现行立法的规定 | 第31页 |
(二) 现行立法缺陷分析 | 第31-33页 |
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 第33-37页 |
(一) 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模式 | 第33-35页 |
(二) 检警分离 | 第35-36页 |
(三) 警察出庭作证难免对警察自身以及侦查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 第36-37页 |
三、思想观念的滞后 | 第37-39页 |
第五部分 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的基本构想 | 第39-45页 |
一、加强刑事被告人宪法权利的保护 | 第39页 |
二、确立程序正义理念的指导作用 | 第39-40页 |
三、理顺警检关系 | 第40页 |
四、构建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 第40-41页 |
五、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的程序设计 | 第41-45页 |
(一) 申请警察证人出庭作证程序 | 第41页 |
(二) 通知警察出庭作证程序 | 第41-42页 |
(三) 查明到庭警察证人身份程序 | 第42页 |
(四) 法庭向警察证人交代权利义务程序 | 第42页 |
(五) 警察证人宣誓程序 | 第42页 |
(六) 警察证人作证程序 | 第42-43页 |
(七) 控辩双方交叉询问质证程序 | 第43页 |
(八) 警察退庭程序 | 第43-44页 |
(九) 拒绝作证权规定 | 第44-45页 |
结论 | 第45-46页 |
注释 | 第46-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
致谢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