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8页 |
绪论 | 第8-13页 |
一、问题的缘起及研究的意义 | 第8-9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9-11页 |
三、本文需界定的词语 | 第11-13页 |
第一章 自清末开始的法学教育的兴起 | 第13-25页 |
第一节 近现代法学教育的萌芽:新式学堂的创办 | 第13-15页 |
第二节 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发展:法政专门学校的出现 | 第15-17页 |
第三节 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变化:大学法学院的设置 | 第17-19页 |
第四节 近现代法学教育理念的确立 | 第19-23页 |
一、沈家本修律:确立“中体西用”的法学教育观 | 第19-20页 |
二、康梁变法:形成“废科举,育新民”的法学教育观 | 第20-22页 |
三、传教士的推广:形成“平民化”的法学教育观 | 第22-23页 |
本章小结 | 第23-25页 |
第二章 1912 年—1927 年:法学教育的兴盛时期 | 第25-50页 |
第一节 法学教育机构的兴盛 | 第25-36页 |
一、与其它专门学校相比法政专门学校发展兴旺 | 第26-28页 |
二、公立、私立法律教育机构数量增多 | 第28-34页 |
三、法学教育机构兴盛的表现----以北京大学堂为例 | 第34-36页 |
第二节 留学教育的发展 | 第36-41页 |
一、留学生增多带动法学教育发展 | 第37-38页 |
二、归国法科留学生成为法学教育中坚力量 | 第38-41页 |
第三节 良好的法学师资体制 | 第41-44页 |
一、教师资格 | 第41-42页 |
二、教师待遇 | 第42-44页 |
第四节 促进法学教育发展的规定 | 第44-46页 |
一、新的教育方针的提出 | 第44-45页 |
二、收回教育自主权的相关规定 | 第45-46页 |
第五节 1912—1927 年法学教育兴盛的原因 | 第46-49页 |
一、“教育救国”思想使法学教育受到普遍重视 | 第46-47页 |
二、政治法律制度的革新和社会的需求推动法学教育发展 | 第47-48页 |
三、法学教育受到“官本位”传统观念的推动 | 第48-49页 |
四、法学的学科特点,为法学教育快速发展提供了可能 | 第49页 |
本章小结 | 第49-50页 |
第三章 1927 年----1949 年:法学教育的衰落时期 | 第50-70页 |
第一节 法学教育机构的变化 | 第50-56页 |
一、与其它类院校相比法学院校数量较少 | 第50-52页 |
二、公立私立法学教育机构数量较少 | 第52-54页 |
三、法学教育机构衰落的表现----以朝阳大学为例 | 第54-56页 |
第二节 从事法学教育的师资的变化 | 第56-59页 |
一、对教师资格的限制趋严 | 第56-57页 |
二、对任教人数的限制 | 第57-59页 |
第三节 法科留学生比例的变化 | 第59-62页 |
一、法科留学生所占留学生的比例减少 | 第59-61页 |
二、自费、公费留学生的资格要求被提高 | 第61-62页 |
第四节 影响法学教育发展的规定 | 第62-66页 |
一、整顿法政教育机构的规定 | 第62-65页 |
二、限制大学文、法、史类招生比率的规定 | 第65-66页 |
第五节 1927—1949 年法学教育衰落的原因 | 第66-68页 |
一、政府对法学教育的控制 | 第66-67页 |
二、法律教育的总量萎缩 | 第67页 |
三、国民经济衰退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 第67-68页 |
本章小结 | 第68-70页 |
第四章 近现代法学教育盛与衰的影响因子 | 第70-83页 |
第一节 西方文化传播的影响 | 第70-73页 |
一、纠正了中国法学教育目的的错位 | 第70-71页 |
二、启发了中国先进的法学教育思想 | 第71-73页 |
第二节 经济结构的变化 | 第73-76页 |
一、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基础对法学教育发展的制约 | 第73-74页 |
二、资本主义化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法学教育兴盛提供了空间 | 第74-76页 |
第三节 法律家群体的影响 | 第76-79页 |
一、职业法学家群体形成,促进了法学教育思想演进 | 第76-78页 |
二、职业法学家群体在培养法学人才方面功不可没 | 第78-79页 |
第四节 社会环境的影响 | 第79-81页 |
一、社会环境的动荡限制了法学教育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 第79-80页 |
二、社会环境的变革激发了对法学教育及法学人才的需求 | 第80-81页 |
本章小结 | 第81-83页 |
第五章 对当今法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第83-88页 |
第一节 加强法学教育实现法学机构的良好发展 | 第83-85页 |
一、实现法学教育办学层次的多元化 | 第84页 |
二、加强对法学教育的投入比例 | 第84-85页 |
三、法学教育机构办学秩序需要规范 | 第85页 |
第二节 转变法学教育观念实现“依法治国”的普及 | 第85-88页 |
一、转变法学教育观念,培养合格法律人才 | 第85-86页 |
二、重视法学人才,实现“依法治国” | 第86-88页 |
结语 | 第88-90页 |
参考文献 | 第90-93页 |
致谢 | 第93-94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94-9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