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0页 |
第一部分 “三包”的内涵 | 第10-14页 |
一、“三包”的概念 | 第10-11页 |
二、“三包”的特征 | 第11-12页 |
(一) “三包”责任属民事责任 | 第11页 |
(二) “三包”规定要求消费者主动主张权利 | 第11页 |
(三) “三包”规定解决的是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 | 第11-12页 |
(四) “三包”规定的调整范围主要是生活消费品 | 第12页 |
三、“三包”在消法中的地位 | 第12-14页 |
第二部分 “三包”制度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 | 第14-17页 |
一、“三包”制度的产生 | 第14-15页 |
二、“三包”制度的发展 | 第15-17页 |
(一) 从“包修、包换、包退”向“修理、更换、退货”的转变 | 第15页 |
(二) 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在所有“三包”规定中得以泛化、确定 | 第15页 |
(三) “新三包”具体规定了从购买之日起7 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无条件修、换、退货的权利 | 第15-16页 |
(四) “新三包”具体规定了修理者一般修理的时间不得超过30 日且修理后须保证能正常使用30 日以上的义务 | 第16页 |
(五) “新三包”具体规定了生产者保证在某种产品停产后5 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的义务 | 第16-17页 |
第三部分 “三包”立法的发展 | 第17-23页 |
第四部分 “三包”的内容及我国目前的“三包”产品种类 | 第23-26页 |
一、“三包”的主要内容 | 第23-24页 |
二、“三包”产品种类 | 第24-26页 |
第五部分 “三包”的作用与意义 | 第26-36页 |
一、“三包”的作用 | 第26-29页 |
(一) 产品瑕疵(质量)的认定方法不利于消费者,“三包”可作为客观标准 | 第26-27页 |
(二) 为企业“三包”承诺设置了底线 | 第27-29页 |
二、“三包”的意义 | 第29-36页 |
(一) 产品“三包”制度的私法属性决定了“三包”制度的责任形式的公平性 | 第29-31页 |
(二) 产品“三包”制度的经济法属性决定了“三包”制度的的目的是维护公平交易 | 第31-36页 |
第六部分 “三包”制度的缺陷与制约瓶颈 | 第36-40页 |
一、“三包”制度的缺陷 | 第36-38页 |
(一) “三包”是有条件的 | 第36-37页 |
(二) “三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是有限的 | 第37-38页 |
二、“三包”制度的制约瓶颈 | 第38-40页 |
(一) “三包”属行政规章解释法律,这是它无法克服的先天瓶颈 | 第38-39页 |
(二) “三包”选择的模式不当导致产品范围的有限性 | 第39-40页 |
第七部分 对我国“三包”的态度和立法建议 | 第40-47页 |
一、对“三包”的态度 | 第40-42页 |
二、对“三包”的立法建议 | 第42-47页 |
(一) 赋予消费者后悔权,打击假冒伪劣 | 第42-45页 |
(二) 取消“三包”规定目录,生活用消费品均“三包” | 第45页 |
(三) 有关部门由制定规定转为制定标准 | 第45-47页 |
结论 | 第47-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
后记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