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2页 |
第一部分 重复保险的立法意义及其概念界定 | 第12-19页 |
一、重复保险的立法意义 | 第12-14页 |
二、重复保险的概念界定 | 第14-19页 |
(一) 广义与狭义重复保险 | 第14-17页 |
(二) 重复保险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第17-19页 |
第二部分 重复保险的认定 | 第19-31页 |
一、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 | 第19-23页 |
(一) 须为同一被保险人 | 第19-20页 |
(二) 须为同一保险标的 | 第20页 |
(三) 须为同一保险利益 | 第20-21页 |
(四) 须为同一保险危险 | 第21-22页 |
(五) 须为同一保险期间 | 第22-23页 |
(六) 须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两个以上的保险合同 | 第23页 |
二、重复保险的适用范围 | 第23-31页 |
(一) 重复保险在财产保险中的适用 | 第23-25页 |
(二) 重复保险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 | 第25-31页 |
第三部分 重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通知义务 | 第31-42页 |
一、重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 | 第31-35页 |
(一) 区分投保人动机的重要意义及区分标准 | 第31-32页 |
(二) 恶意重复保险时保险合同的效力 | 第32-34页 |
(三) 善意重复保险时保险合同的效力 | 第34-35页 |
二、重复保险合同的通知义务 | 第35-42页 |
(一) 重复保险通知义务的立法目的及法律性质 | 第35-37页 |
(二) 重复保险通知义务的主要内容 | 第37-39页 |
(三) 违反重复保险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 第39-42页 |
第四部分 重复保险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42-56页 |
一、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42-47页 |
(一) 被保险人的索赔权 | 第42-45页 |
(二) 被保险人的保费返还请求权 | 第45-47页 |
二、各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47-56页 |
(一) 保险人的分摊权 | 第48-53页 |
(二) 保险人的追偿权 | 第53页 |
(三) 保险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 | 第53-56页 |
结语 | 第56-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60页 |
后记 | 第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