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前言 | 第6-10页 |
一、选题的缘由和意义 | 第6-7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7-9页 |
三、本文研究框架 | 第9-10页 |
第一章 法律类型与民族精神文化的关系 | 第10-17页 |
一、韦伯的类型学研究方法 | 第10-12页 |
二、民族精神文化研究在韦伯法律社会学思想中的地位 | 第12-14页 |
三、法律的两种类型及其与民族精神文化之间的关系 | 第14-17页 |
第二章 西方的形式合理性法与西方宗教伦理传统 | 第17-30页 |
一、西方的形式合理性法的特征 | 第17-20页 |
二、西方形式合理性法的形成机制 | 第20-25页 |
三、西方形式合理性法与西方宗教伦理的关系 | 第25-30页 |
第三章 东方的实质合理性法与东方宗教伦理传统 | 第30-43页 |
一、东方实质合理性法的特征 | 第30-33页 |
二、东方实质合理性法的形成机制 | 第33-38页 |
三、东方实质合理性法与其宗教伦理传统的关系 | 第38-43页 |
第四章 法制变革与民族精神文化的转变 | 第43-55页 |
一、法制变革的现状及其对民族精神文化转变的呼唤 | 第43-46页 |
二、我国传统民族精神文化对法制变革的内在支撑和制约作用 | 第46-47页 |
三、构建中国特色法制现代化之路的条件 | 第47-55页 |
结语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8页 |
后记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