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3-18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13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3-17页 |
三、论文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第17-18页 |
第一章 我国税收代位权制度的设立 | 第18-22页 |
第一节 《税收征管法》引入代位权的背景 | 第18页 |
第二节 税收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 第18-20页 |
一、税收债务发生并且确定 | 第19页 |
二、税收债务已逾清偿期 | 第19-20页 |
三、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 第20页 |
四、国家税收债权因此而受到损害 | 第20页 |
第三节 税收代位权与《税收征管法》原有保全措施的区别 | 第20-22页 |
第二章 我国税收代位权制度的实施现状 | 第22-30页 |
第一节 我国现有税收代位权案件的概况 | 第22-25页 |
第二节 我国现有税收代位权案件的特点 | 第25-30页 |
一、我国现有税收代位权案件定量分析 | 第25-26页 |
二、我国现有税收代位权案件定性分析 | 第26-28页 |
三、我国税收代位权案件调解结案的新形式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我国税收代位权制度“遇冷遇难”之原因分析 | 第30-36页 |
第一节 立法上的模糊性规定致使税务机关“不会用” | 第30-32页 |
一、税务机关对税收代位权的适用对象认识不清 | 第30-31页 |
二、税务机关对于损害国家税款的标准把握不准 | 第31-32页 |
第二节 程序上的相关规定致使税务机关“不想用” | 第32-34页 |
一、诉讼的行使方式挑战了税务机关固有的行政思维 | 第32-33页 |
二、管辖上的规定局限了税务机关对相对方的选择 | 第33-34页 |
第三节 诉讼过程承担的过重举证致使税务机关“不能用” | 第34-36页 |
第四章 国外税收代位权制度的研究和借鉴 | 第36-40页 |
第一节 中外税收代位权制度行使方式之差异 | 第36-37页 |
第二节 中外税收代位权客体范围之差异 | 第37-38页 |
第三节 中外税收代位权制度构成要件之差异 | 第38-40页 |
第五章 我国税收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 第40-46页 |
第一节 税收代位权实体制度的完善 | 第40-43页 |
一、明确税收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 第40-42页 |
二、完善纳税人的债务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抗辩权 | 第42-43页 |
三、加强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代位权时的监督 | 第43页 |
第二节 税收代位权程序制度的完善 | 第43-46页 |
一、明确诉讼是税收代位权的唯一行使方式 | 第44-45页 |
二、适当倒置税收代位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 第45-46页 |
结论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0页 |
后记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