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与运行模式 | 第11-20页 |
一、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起源和发展 | 第11-12页 |
(一)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 | 第11页 |
(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第11-12页 |
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2-15页 |
(一)儿童福利理念的基本要求 | 第12-13页 |
(二)国家亲权理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 第13页 |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供了政策依据 | 第13-14页 |
(四)社会参与原则的要求 | 第14页 |
(五)恢复性司法理论 | 第14-15页 |
三、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的运行模式 | 第15-20页 |
(一)上海模式评析—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刑事诉讼过程 | 第15-16页 |
(二)北京模式评析—专业司法社会工作者承担社会调查的职责 | 第16页 |
(三)重庆模式评析—律师承担社会调查工作 | 第16-17页 |
(四)兰考模式评析—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设立社会调查员 | 第17页 |
(五)云南盘龙模式评析—专职合适成年人介入刑事诉讼过程 | 第17-18页 |
(六)杭州地区人民检察院的社会调查模式—设立未检科 | 第18-20页 |
第二章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第20-30页 |
一、社会调查制度引入率不高 | 第20-21页 |
(一)我国的现状 | 第20页 |
(二)国外经验教训的借鉴 | 第20-21页 |
二、调查主体不统一 | 第21-24页 |
(一)我国的现状 | 第21-22页 |
(二)国外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主体设置 | 第22-24页 |
三、传统的调查方式主观性强 | 第24-26页 |
(一)我国的现状 | 第24-25页 |
(二)国外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方式 | 第25-26页 |
四、社会调查报告法律地位不明确 | 第26-28页 |
(一)我国的现状 | 第26-27页 |
(二)国外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地位及审查程序 | 第27-28页 |
五、缺乏法律规制导致社会调查报告弄虚作假情况存在 | 第28-30页 |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的法律依据 | 第28-29页 |
(二)国外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的法律依据 | 第29-30页 |
第三章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 第30-37页 |
一、明确职责分工,监督责任落实 | 第30-31页 |
(一)制定配套制度,规范不同司法机关在各个诉讼阶段之间的分工和职责 | 第30-31页 |
(二)制定配套监督机制,落实监督责任 | 第31页 |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调查主体体系 | 第31-32页 |
(一)司法机关自行调查为主 | 第31-32页 |
(二)专业性较强的领域,采用委托调查的方式 | 第32页 |
三、完善调查手段及程序 | 第32-34页 |
(一)完善调查手段,明确调查程序 | 第32-33页 |
(二)规范调查报告内容 | 第33-34页 |
四、明确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地位 | 第34-35页 |
(一)明确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地位 | 第34页 |
(二)使控辩双方有时间阅读调查报告并指出不准确之处 | 第34-35页 |
五、明确社会调查员的诉讼地位,完善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机制 | 第35-37页 |
(一)赋予社会调查员独立诉讼参与人的地位 | 第35页 |
(二)现有法律对诉讼参与人的法律规制和监督同时适用于社会调查员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0页 |
致谢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