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1-7页 |
中文摘要 | 第7-8页 |
Abstract | 第8-10页 |
1 引言 | 第10-15页 |
·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10-11页 |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第11-13页 |
·本文的研究内容 | 第11-12页 |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12-13页 |
·数据来源、调查方案及实证研究方法 | 第13页 |
·数据来源说明 | 第13页 |
·调查方案设计 | 第13页 |
·实证研究方法 | 第13页 |
·研究目标及创新之处 | 第13-15页 |
·本文的研究目标 | 第14页 |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14-15页 |
2 林地制度和林地产权制度的研究综述 | 第15-32页 |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第15-26页 |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 | 第15-16页 |
·现代西方产权理论 | 第16-21页 |
·土地(林地)制度相关研究 | 第21-26页 |
·林地制度 | 第26-27页 |
·林地产权制度 | 第27-31页 |
·林地产权 | 第27-29页 |
·林地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 第29-30页 |
·林地产权制度的特点 | 第30-31页 |
·启示 | 第31-32页 |
·林改的必要性 | 第31页 |
·对福建林地产权制度进行研究的必要 | 第31-32页 |
3 福建省林地产权制度改革总体分析 | 第32-39页 |
·福建省林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历程 | 第32-34页 |
·土地改革阶段(1949—1953年) | 第32页 |
·农业集体化阶段(1953—1958年) | 第32-33页 |
·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阶段(1958—1978年) | 第33页 |
·林业"三定"阶段(1979—1990年代初) | 第33-34页 |
·林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 | 第34页 |
·福建新一轮林改基本状况 | 第34-36页 |
·促进了集体和林农的增收 | 第34-35页 |
·加强了林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 第35页 |
·推动了林业部门和乡村集体管理职能转变 | 第35-36页 |
·福建省林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36-39页 |
·所有权主体缺位 | 第36-37页 |
·使用权缺乏排他性 | 第37页 |
·收益权分享对象不明确 | 第37-38页 |
·对处置权的法律规定不规范 | 第38-39页 |
·林地使用权主体组织程度低,规模分散 | 第39页 |
4 福建林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区域案例分析评价 | 第39-46页 |
·南平市林权改革案例分析 | 第39-43页 |
·南平市林权改革总体状况分析 | 第39-41页 |
·林改绩效评价——以延平区为例 | 第41-43页 |
·三明市林权改革案例分析 | 第43-46页 |
·有效调动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拓宽了林农增收的渠道 | 第43-44页 |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了林区的安定稳定 | 第44页 |
·极大刺激林业科技的社会需求,促进了林业的集约经营 | 第44页 |
·确保村集体长期稳定的收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 第44页 |
·转变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能,提高了林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 第44-46页 |
5 新时期福建省林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取向 | 第46-51页 |
·完善林业法律体系 | 第46页 |
·充分发挥政府为林农服务的职能 | 第46-47页 |
·理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 第47页 |
·明确林地所有权主体 | 第47-48页 |
·明确界定林地产权权能的范围 | 第48-49页 |
·强化各种权利为物权 | 第49页 |
·建立有效的林地流转机制 | 第49-50页 |
·保证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连续性 | 第50页 |
·加强配套改革 | 第50-51页 |
6 研究结论与讨论 | 第51-52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52-54页 |
致谢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