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 第1-8页 |
| Abstract | 第8-12页 |
| 引言 | 第12-21页 |
| 1. 破产重整制度与担保制度概述 | 第21-27页 |
| ·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目标与制度功能 | 第21-24页 |
| ·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目标 | 第21-23页 |
| ·破产重整制度的功能 | 第23-24页 |
| ·担保制度的立法价值与制度功能 | 第24-27页 |
| ·担保制度的立法价值 | 第24-25页 |
| ·担保制度的功能 | 第25-27页 |
| 2. 我国破产重整中有担保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存问题及域外相关立法的比较研究 | 第27-39页 |
| ·我国现行破产重整立法对有担保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27-29页 |
| ·破产重整程序适用的范围过于宽泛适用的条件过于宽松 | 第27-28页 |
| ·有担保债权人不是制定重整计划的主体之一 | 第28页 |
| ·没有建立有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过程的监督机制 | 第28页 |
| ·破产重整制度下有担保债权人利益损失救济措施的缺失 | 第28-29页 |
| ·破产重整中有担保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域外相关立法的比较研究 | 第29-39页 |
| ·破产重整程序适用范围与条件的立法比较 | 第29-32页 |
| ·重整计划制定主体的立法比较 | 第32-34页 |
| ·重整监督机制设置的立法比较 | 第34-35页 |
| ·有担保债权人利益损失的救济措施的立法比较 | 第35-39页 |
| 3. 破产重整程序中有担保债权人利益保护之必要——利益的平衡 | 第39-50页 |
| ·破产重整中对有担保债权限制的法理分析 | 第39-42页 |
| ·是对担保制度个人本位主义的修正 | 第40页 |
| ·是破产重整制度社会本位主义的体现 | 第40-41页 |
| ·是企业重整的要求 | 第41-42页 |
| ·破产重整中对有担保债权保护的法理分析 | 第42-46页 |
| ·有担保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所承担的风险最大 | 第42-44页 |
| ·有助于防止破产重整制度被滥用 | 第44页 |
| ·是法律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体现 | 第44-46页 |
| ·破产重整中利益平衡理论的适用 | 第46-50页 |
| ·利益平衡的必要性 | 第46页 |
| ·利益平衡的可能性 | 第46-47页 |
| ·破产重整中对有担保债权限制与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 | 第47-50页 |
| 4. 我国破产重整中有担保债权人利益保护立法上的完善建议 | 第50-62页 |
| ·适当限定重整的适用范围与适用条件 | 第50-54页 |
| ·增设有担保债权人为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 | 第54-56页 |
| ·增设重整中有担保债权人的监督机制 | 第56-59页 |
| ·建立对有担保债权的损害补偿机制 | 第59-62页 |
| 结语 | 第62-63页 |
| 参考文献 | 第63-66页 |
| 致谢 | 第6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