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3页 |
一、 我国保险法面临的现实障碍 | 第13-28页 |
(一) 我国保险立法面临的障碍 | 第13-24页 |
1、 我国保险立法的历史和现状 | 第13-17页 |
2、 我国保险立法内容上的障碍 | 第17-22页 |
(1) 某些保险法律、法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 第17-18页 |
(2) 现行保险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空白点 | 第18-20页 |
(3) 保险法中某些规定存在片面性或不科学 | 第20-22页 |
3、 我国保险立法结构上的障碍 | 第22-24页 |
(1) 横向立法结构上:某些保险特别法律、法规制度的欠缺 | 第23-24页 |
(2) 纵向立法结构上:保险法律、法规操作实施细则的缺乏 | 第24页 |
(二) 我国保险法实施面临的障碍 | 第24-27页 |
1、 保险经营机构入市方面 | 第24-26页 |
2、 保险行为方面 | 第26页 |
3、 保险代理业管理方面 | 第26-27页 |
4、 保险会计核算方面 | 第27页 |
5、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 第27页 |
(三) 结论 | 第27-28页 |
二、 我国保险法现实障碍形成根源的探析 | 第28-41页 |
(一) 根源之一:保险法赖以存在发展的经济基础不完善 | 第28-32页 |
1、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宏观经济改革大背景 | 第28-29页 |
2、 保险市场微观需求主体:对商业保险的需求不足 | 第29-30页 |
3、 保险市场微观供给主体:经营方式粗放 | 第30-32页 |
(二) 根源之二:保险法颁布实施的法律基础不完善 | 第32-35页 |
1、 保险法立法基础不完善 | 第32-33页 |
2、 保险法实施的法律基础不完善 | 第33-35页 |
(三) 根源之三:保险法的宏观依法监管相对簿弱 | 第35-36页 |
1、 宏观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和统一性 | 第35-36页 |
2、 宏观监管力量和力度薄弱 | 第36页 |
3、 依法监管的重点不明确 | 第36页 |
4、 宏观监管方式措施落后 | 第36页 |
(四) 根源之四:保险法与社会文化思想方面的融合存在不小的差距 | 第36-40页 |
1、 社会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低和法治观念差 | 第37-38页 |
2、 我国公众商业保险意识低的历史反思 | 第38-39页 |
3、 我国公众法律意识低、法治观念差的历史反思 | 第39-40页 |
(五) 结论 | 第40-41页 |
三、 解决我国《保险法》障碍的对策建议 | 第41-48页 |
(一) 尽快制定《保险法》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 | 第41-43页 |
(二) 积极推进我国保险法律、制度建设 | 第43页 |
(三) 明确监管机关的法律责任,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强化保险业的监管 | 第43-44页 |
(四) 加大保险业自律的力度,通过行业内部的制约,更好地规范业务行为 | 第44-45页 |
(五) 加速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行为 | 第45-46页 |
(六) 对保险业务中一些普遍有争议问题积极加以探讨,尽可能增强共识 | 第46-47页 |
(七) 顺应保险市场发展趋势,在对外开放中既注意保护民族保险业,又注意国际间立法的协调与发展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49页 |
后记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