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18页 |
ABSTRACT | 第18-22页 |
引言 | 第22-25页 |
一、民间文学艺术保护问题的由来 | 第22页 |
二、研究目的──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为发展中国家和传统部族群体谋取利益 | 第22-23页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23-25页 |
第一章 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界定 | 第25-39页 |
第一节 术语的使用与术语的精确化 | 第25-34页 |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上位概念 | 第25-27页 |
二、传统知识 | 第27-29页 |
三、民间文学艺术 | 第29-34页 |
(一) “folklore”的译义──民间文学艺术 | 第29-30页 |
(二) 民间文学艺术的定义 | 第30-33页 |
(三)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 第33-34页 |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 | 第34-39页 |
一、群体性 | 第35-36页 |
二、传承性 | 第36-37页 |
三、变异性 | 第37-38页 |
四、地域性 | 第38-39页 |
第二章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 | 第39-63页 |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正当性 | 第39-52页 |
一、从人权角度看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正当性 | 第39-45页 |
(一) “天赋人权”理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法哲学基础 | 第39-41页 |
(二)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需要 | 第41-44页 |
(三)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尊重人格权的需要 | 第44-45页 |
二、从文化多样性角度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正当性 | 第45-52页 |
(一) 文化全球化给文化多样性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 第45-48页 |
(二) 文化多样性保护的价值 | 第48-50页 |
(三) 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法律保护是保持文化多样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 第50-52页 |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 | 第52-63页 |
一、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制度的联系 | 第53-54页 |
(一) 民间文学艺术的本质──人类智力成果 | 第53页 |
(二) 民间文学艺术的一些性质和特征与知识产权制度有着密切联系 | 第53-54页 |
二、对反对给予民间文学艺术以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的剖析 | 第54-61页 |
(一) 观点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属于公法领域的范畴,而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领域 | 第54-56页 |
(二) 观点二:民间文学艺术的传统性使其不符合知识产权的“创新”标准 | 第56-58页 |
(三) 观点三: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是一个群体不具有知识产权的“私权”特征 | 第58-60页 |
(四) 观点四:民间文学艺术是属于公有领域的知识,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专有特征 | 第60-61页 |
三、小结 | 第61-63页 |
第三章 全球视野下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探索与实践 | 第63-95页 |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国际探索概况 | 第63-81页 |
一、国家层面的探索 | 第63-69页 |
(一) 发展中国家 | 第63-67页 |
(二) 发达国家 | 第67-69页 |
二、国际层面的探索 | 第69-76页 |
(一) 区域性公约 | 第69-70页 |
(二) 国际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第70-71页 |
(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努力 | 第71-76页 |
三、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现状 | 第76-81页 |
(一) 文化政策方面的保护 | 第77-78页 |
(二) 立法层面的保护 | 第78-81页 |
第二节 目前民间文学艺术国际探索的不足 | 第81-95页 |
一、TRIPS 协定与民间文学艺术的关系 | 第81-86页 |
(一) “多哈宣言”与 TRIPS 协议 | 第81-82页 |
(二) TRIPS 协议与民间文学艺术的关系 | 第82-86页 |
二、TRIPS 协议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阙如所产生的影响 | 第86-92页 |
(一) 理论上 TRIPS 协议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阙如违背了公平原则 | 第86-89页 |
(二) 实践中 TRIPS 协议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缺位使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难以落到实处 | 第89-92页 |
三、TRIPS 协议框架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途径 | 第92-95页 |
(一) 将民间文学艺术纳入 TRIPS 协议的保护范围 | 第92-94页 |
(二) 通过国内立法在 TRIPS 框架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 | 第94-95页 |
第四章 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用和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 | 第95-123页 |
第一节 现行著作权法的利用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 | 第95-105页 |
一、利用的缘由 | 第95-98页 |
(一) 文学、艺术、科学作品──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 第96页 |
(二) 独创性 | 第96-98页 |
(三) 固定与可复制性 | 第98页 |
二、如何利用──适当地补充和修改 | 第98-100页 |
(一) 作者 | 第99页 |
(二) 保护期限 | 第99-100页 |
三、民间文学艺术与现行著作权制度的不和谐之处 | 第100-105页 |
(一) 民间文学艺术与现行著作权制度在文化上的不和谐 | 第100-102页 |
(二) 民间文学艺术与现行著作权制度在哲学层面的不和谐 | 第102-103页 |
(三)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著作权制度在价值和目的上的不和谐 | 第103-105页 |
第二节 现行地理标志制度的利用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 | 第105-114页 |
一、民间文学艺术与地理标志的契合之处 | 第105-109页 |
(一) 长期性:地理标志与民间文学艺术历史因素的契合 | 第105-107页 |
(二) 群体性:地理标志与民间文学艺术在主体上的相似性 | 第107-108页 |
(三) 地域性:地理标志与民间艺术都是特定地域自然和文化结合的产物 | 第108-109页 |
二、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架构 | 第109-112页 |
(一) 保护对象 | 第109-110页 |
(二) 保护标准 | 第110-111页 |
(三) 保护模式 | 第111页 |
(四) 权利主体 | 第111-112页 |
(五) 使用范围 | 第112页 |
三、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保护的不足 | 第112-114页 |
(一) 保护范围的局限性 | 第112-113页 |
(二) 地理标志本身容易被淡化和通用化 | 第113页 |
(三) 地理标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只限于衍生知识产权利益 | 第113-114页 |
第三节 现行商标法的利用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 | 第114-123页 |
一、商标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优势 | 第114-116页 |
(一) 对民间文学艺术商标法保护进行考察和讨论的意义──以商标制度与地理标志制度的不同为视角 | 第114-115页 |
(二) 民间文学艺术商标法保护的长处──重庆“铜梁火龙”注册商标带给我们的启示 | 第115-116页 |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商标法保护方式探索 | 第116-121页 |
(一) 现行商标法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直接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利用 | 第116-119页 |
(二) 现行商标法对民间文学艺术的间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在先权利的认定 | 第119-121页 |
三、民间文学艺术商标法保护的局限性 | 第121-123页 |
(一) 宏观上立法目的差异决定了民间文学艺术商标法保护的局限性 | 第121-122页 |
(二) 微观上防御性保护手段难以为民间文学艺术创设权利 | 第122-123页 |
第五章 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特别法保护 | 第123-156页 |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特别法的保护宗旨和原则 | 第123-127页 |
一、保护的宗旨 | 第123-125页 |
(一) 保存和发展协调一致 | 第123-124页 |
(二) 保护物质权利和精神权利并重 | 第124页 |
(三) 对来源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平衡保护 | 第124-125页 |
二、保护原则 | 第125-127页 |
(一) 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繁荣和发展的原则 | 第125-126页 |
(二) 反映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的利益需求,维护民族团结的原则 | 第126页 |
(三) 保护对民间文学艺术正当使用的原则 | 第126页 |
(四) 与国际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原则 | 第126-127页 |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特别法的保护范围 | 第127-134页 |
一、民间文学艺术范围界定的比较和评价 | 第127-130页 |
二、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特别法对保护范围的立法规定 | 第130-134页 |
(一) 对定义的抽象概括 | 第131页 |
(二) 对保护对象的列举式规定 | 第131-134页 |
第三节 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归属及传承人的法律地位 | 第134-143页 |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 | 第134-141页 |
(一) 有关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观点的介绍 | 第134-135页 |
(二) 权利主体的分析确定 | 第135-139页 |
(三) 群体权利行使中的相关问题及其解决 | 第139-141页 |
二、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法律地位 | 第141-143页 |
(一) 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概念 | 第141-142页 |
(二) 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权利 | 第142页 |
(三) 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义务 | 第142-143页 |
第四节 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设计 | 第143-156页 |
一、民间文学艺术权的内容 | 第143-149页 |
(一) 精神权利 | 第144-146页 |
(二) 经济权利 | 第146-149页 |
二、民间文学艺术权的限制 | 第149-153页 |
(一) 合理使用 | 第149-151页 |
(二) 法定许可 | 第151-153页 |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侵权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 | 第153-154页 |
(一) 侵权行为类型 | 第153-154页 |
(二) 侵权责任 | 第154页 |
四、民间文学艺术权的保护期限 | 第154-156页 |
结语 | 第156-158页 |
参考文献 | 第158-165页 |
致谢 | 第165-167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1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