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绪论 | 第11-21页 |
一、研究背景 | 第11-13页 |
(一)青少年事务是国家事务 | 第11-12页 |
(二)青少年事务管理是青少年自身发展的需要 | 第12页 |
(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青少年事务发展的必然要求 | 第12-13页 |
二、研究综述 | 第13-18页 |
(一)关于协同治理及青少年事务的概念研究 | 第13-14页 |
(二)关于国内外青少年事务发展现状的研究 | 第14-15页 |
(三)关于当前青少年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 | 第15-16页 |
(四)青少年事务管理的推进路径研究 | 第16-18页 |
三、研究意义 | 第18-19页 |
(一)理论意义 | 第18页 |
(二)现实意义 | 第18-19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9页 |
(一)文献研究法 | 第19页 |
(二)访谈法 | 第19页 |
(三)归纳总结法 | 第19页 |
五、研究内容 | 第19页 |
六、相关概念界定 | 第19-20页 |
(一)青少年 | 第20页 |
(二)青少年事务 | 第20页 |
(三)协同治理 | 第20页 |
七、研究范围限定 | 第20-21页 |
第一章 协同治理视阈下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21-28页 |
一、相关理论基础 | 第21-22页 |
(一)协同治理理论 | 第21页 |
(二)社会治理理论 | 第21-22页 |
二、协同治理视阈下基层青少年事务的多元治理主体分析 | 第22-24页 |
(一)政府部门和共青团 | 第22-23页 |
(二)非营利组织 | 第23页 |
(三)企业和社区 | 第23-24页 |
(四)家庭和个人 | 第24页 |
三、多元治理主体在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中的关系分析 | 第24-28页 |
(一)多元治理主体在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 第25页 |
(二)多元治理主体在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中的关系 | 第25-26页 |
(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基层青少年事务的现实意义 | 第26-28页 |
第二章 苏州市吴中区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的现状 | 第28-33页 |
一、苏州市吴中区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基本现状 | 第28-29页 |
(一)青少年事务管理主体构成以政府为主 | 第28页 |
(二)青少年事务管理运行模式自上而下 | 第28页 |
(三)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动员方式以行政动员为主 | 第28-29页 |
二、苏州市吴中区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初步成效 | 第29-33页 |
(一)政府在青少年事务领域的服务购买逐步推进 | 第29-30页 |
(二)本土非营利组织开始进入政府视线,协助治理青少年事务 | 第30-31页 |
(三)企业、社区和社会大众在青少年事务领域的作用有所发挥 | 第31-33页 |
第三章 协同治理视阈下苏州市吴中区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问题分析 | 第33-42页 |
一、协同治理的整体格局还没形成 | 第33-35页 |
(一)沟通协调机制还没有建立 | 第33页 |
(二)服务购买机制不够完善 | 第33-34页 |
(三)评估监督机制过于单一 | 第34-35页 |
(四)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没有理顺 | 第35页 |
(五)协同治理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 | 第35页 |
二、多元主体自身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 第35-42页 |
(一)政府主导扶持方面 | 第35-38页 |
(二)非营利组织协助方面 | 第38-39页 |
(三)企业和社区的支持参与方面 | 第39-40页 |
(四)青少年及其家庭参与方面 | 第40页 |
(五)社会大众和舆论的宣传支持方面 | 第40-42页 |
第四章 协同治理视阈下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42-47页 |
一、政府层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42-43页 |
(一)政府职能转移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不够科学合理 | 第42页 |
(二)青少年事务起步晚,管理主体缺位 | 第42-43页 |
(三)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 第43页 |
二、非营利组织层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43-44页 |
(一)在组织设置上,非营利组织政府背景浓厚 | 第43页 |
(二)青少年事务社工的职业化程度没有跟上专业化步伐 | 第43-44页 |
(三)非营利组织自身要求不严,服务供给与青少年需求没有有效衔接 | 第44页 |
三、企业和社区等治理主体层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44-45页 |
(一)参与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 | 第44页 |
(二)企业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的模式还没有形成 | 第44页 |
(三)“三社联动”的工作格局没有形成 | 第44-45页 |
四、青少年及其家庭层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45页 |
(一)个体参与青少年事务的渠道不畅通 | 第45页 |
(二)多元治理主体没有成为青少年成长重要的依靠力量 | 第45页 |
(三)青少年及其家庭的需求越发多元化 | 第45页 |
五、社会大众和舆论层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45-47页 |
(一)社会的公益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 | 第46页 |
(二)非营利组织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强 | 第46页 |
(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青少年事务的宣传力度不强,宣传手段单一 | 第46-47页 |
第五章 协同治理视阈下基层青少年事务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 第47-53页 |
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青少年事务的投入、保障和监督 | 第47-48页 |
(一)加快职能转移步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 第47页 |
(二)明确工作主体,充分发挥共青团的枢纽作用 | 第47-48页 |
(三)加大非营利组织和青少年社工人才的扶持培育力度 | 第48页 |
二、非营利组织强化自身建设,提升青少年事务的治理能力 | 第48-49页 |
(一)按照“能改则改”的原则,实施政社分离和分类引导 | 第48-49页 |
(二)“社工+志愿者”联动,参与青少年事务 | 第49页 |
(三)非营利组织自身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 第49页 |
三、充分发挥企业和社区在青少年事务管理中的协同治理作用 | 第49-50页 |
(一)强化激励,鼓励企业投身青少年公益事业 | 第49页 |
(二)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开展青少年社区服务 | 第49-50页 |
(三)加强人才配备,建立沟通的机制和渠道 | 第50页 |
四、培养和激发青少年及其家庭主动参与青少年事务的热情 | 第50-51页 |
(一)建立健全青少年的参与表达机制 | 第50页 |
(二)扩大青少年事务领域的覆盖面 | 第50-51页 |
(三)了解青少年真实需求,解决青少年实际问题 | 第51页 |
五、加大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青少年事务的宣传力度 | 第51-53页 |
(一)倡导志愿服务青少年的文明风尚 | 第51页 |
(二)提高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 第51页 |
(三)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 | 第51-53页 |
结论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8页 |
附录 | 第58-59页 |
致谢 | 第59-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