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国际法论文--领土论文--领空、航空法论文

国际空难中承运人对旅客赔偿责任法律问题研究--以“华沙体系”为视角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9页
引言第9页
一、概述第9-13页
 (一) 国际航空事故与国际航空事件第10-12页
 (二) 国际空难中承运人对旅客的赔偿责任第12-13页
二、国际空难中承运人对旅客赔偿责任主要法律问题之一——归责原则与责任限额第13-28页
 (一) 归责原则第13-18页
 (二) 责任限额第18-24页
 (三) 1999 年《蒙特利尔公约》的新发展—双梯度责任制度第24-28页
三、国际空难中承运人对旅客赔偿责任主要法律问题之二——国际空难中承运人对旅客赔偿范围之确定第28-34页
 (一) 一般规定第28-29页
 (二) 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第29-33页
 (三) 关于惩罚性赔偿的争议第33-34页
四、1999 年《蒙特利尔公约》对“华沙体系”管辖权的新突破——国际空难案件的“旅客居所地法院管辖权”第34-41页
 (一) 1929 年《华沙公约》的规定第35-37页
 (二) 国际空难案件管辖中“旅客居所地法院管辖权”的引入第37-40页
 (三) 对“旅客居所地法院管辖权”的再突破——国际空难案件中引入“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的思考第40-41页
五、结语第41-42页
致谢第42-43页
参考文献第43-45页

论文共45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国际税务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下一篇:跨国公司控制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