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9页 |
第一章 承运人交货责任概述 | 第9-14页 |
·承运人交付行为的性质 | 第9页 |
·何为“交付” | 第9-14页 |
·民法学理论上的“交付” | 第9-10页 |
·提货单的性质 | 第10-11页 |
·英美法下的交付 | 第11-14页 |
第二章 承运人迟延交付问题 | 第14-23页 |
·三大公约对迟延交付的规定 | 第14-15页 |
·《海牙规则》与《维斯比规则》关于迟延交付的规定 | 第14页 |
·《汉堡规则》关于迟延交付的规定 | 第14-15页 |
·《海商法》关于迟延交付的规定 | 第15-17页 |
·《海商法》关于迟延交付的定义条款 | 第15-16页 |
·《海商法》对有关承运人迟延交付责任规定的不确定之处 | 第16-17页 |
·迟延交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分歧 | 第17-20页 |
·理论界关于迟延交付定义的分歧 | 第17-19页 |
·司法实践中的分歧 | 第19-20页 |
·完善《海商法》关于迟延交付的规定 | 第20-23页 |
·应该修改《海商法》第50条第1款关于迟延交付的定义 | 第20-21页 |
·可以修改《海商法》第51条的免责条款 | 第21-22页 |
·应修改迟延交付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限额的规定 | 第22-23页 |
第三章 无单放货问题 | 第23-39页 |
·认定无单放货行为性质的实践意义与法律上的意义 | 第23-24页 |
·实践上的意义 | 第23页 |
·认定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的意义 | 第23-24页 |
·我国无单放货的司法实践 | 第24-26页 |
·理论界对无单放货责任定性的分歧 | 第26-28页 |
·对无单放货问题的定性 | 第28-39页 |
·提单是否为物权凭证,即承运人是否具有凭正本提单交货的物权法义务 | 第28-32页 |
·对传统观点—提单是所有权凭证的质疑 | 第28页 |
·提单是否为物权凭证 | 第28-31页 |
·记名提单是否为物权凭证 | 第31-32页 |
·承运人是否具有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债权法义务,即合同义务 | 第32-34页 |
·无单放货的责任性质 | 第34-37页 |
·无单放货行为宜定为违约 | 第34-37页 |
·无单放货允许择诉的例外—提单欺诈 | 第37页 |
·无单放货的责任的承担 | 第37-39页 |
第四章 《草案》关于承运人交付货物的规定 | 第39-57页 |
·《草案》的制定背景 | 第39-40页 |
·《草案》关于迟延交货的相关规定 | 第40-47页 |
·《草案》关于迟延交付的定义条款 | 第40-42页 |
·《草案》关于承运人免责条款的规定 | 第42-46页 |
·《草案》关于索赔通知的规定 | 第46-47页 |
·《草案》关于承运人无单放货的相关规定 | 第47-55页 |
·《草案》关于未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的电子记录下货物交付的规定 | 第47-49页 |
·可转让运输单证下的无单放货 | 第49-55页 |
·可转让运输单证下货物交付的一般规则 | 第49-51页 |
·《草案》规定的无单放货免责的三种情况 | 第51-55页 |
·对草案的评价 | 第55-57页 |
第五章 结论 | 第57-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