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婚姻法论文

浅析新形势下彩礼所涉法律问题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引言第11-12页
一、彩礼的概念与演变第12-14页
 (一) 彩礼的概念第12页
 (二) 彩礼问题的由来与演变第12-14页
二、彩礼的功能第14-16页
 (一) 补偿劳动力价值,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第14页
 (二) 表达男方缔结婚姻的强烈愿望第14页
 (三) 婚约信用的担保第14-15页
 (四) 实现财产流转,家庭财产分割第15-16页
三、明确彩礼的性质是解决彩礼问题的基础第16-21页
 (一) 以王利明为代表的学者持所有权说第16-17页
 (二) 江平等学者所主张的从契约说第17页
 (三) 附义务赠与说第17-18页
 (四) 以王泽鉴为代表的学者支持附条件说第18-19页
 (五) 目的赠与说第19页
 (六) 许澍林等学者所述证约定金说第19-21页
四、现行法律对彩礼以及彩礼纠纷解决的规定第21-27页
 (一) 现行法律关于解决彩礼纠纷的规定第21-22页
 (二) 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分析第22-27页
  1. 缺少对婚约与彩礼的详细规定第22-23页
  2. 相关批复与司法解释中对彩礼用语不统一第23-24页
  3. 缺乏对彩礼范围的准确界定第24页
  4. 2003 年司法解释中对于共同生活概念没有交代第24-25页
  5. 在2003 年司法解释中对返还的数额比例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第25页
  6. 在彩礼返还情形中,没有考虑过错方的责任第25-26页
  7. 司法解释忽视了对当今社会现状的考虑第26页
  8. 诉讼主体不明确第26-27页
  9. 缺少对婚约以及彩礼性质的明确和请求权基础的说明第27页
五、解决彩礼纠纷的建议第27-35页
 (一) 首先应该明确解决彩礼纠纷的原则第27-28页
  1. 在处理彩礼纠纷时法官应注意进行利益平衡第27-28页
  2. 以有无缔结婚姻作为是否返还的一般标准,同时合理考虑例外情况第28页
  3. 处理彩礼纠纷必须考虑当地风俗第28页
  4. 处理彩礼纠纷尽量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第28页
 (二) 具体建议第28-35页
  1. 在婚姻法中明确婚约和彩礼的性质,统一法律用语第28-29页
  2. 准确界定彩礼范围第29-30页
  3. 考虑多方面因素,比照离婚相关规定健全彩礼返还规则第30-32页
  4. 明晰彩礼纠纷诉讼当事人第32-33页
  5. 法官通过利益衡量准确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第33-34页
  6. 立法中应该对返还比例明确规定,同时给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第34-35页
结语第35-36页
致谢第36-37页
参考文献第37-38页

论文共38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研究
下一篇:公益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