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导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要件疑难问题研究 | 第9-14页 |
第一节 “以真实身份证件骗领信用卡的持卡人”能否成为恶意透支行为的主体 | 第9-12页 |
第二节 单位能否成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 | 第12-14页 |
第二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客观要件疑难问题研究 | 第14-20页 |
第一节 催收要件是认定恶意透支的必要性条件 | 第15-17页 |
第二节 对于催收行为的法律认定 | 第17-20页 |
第三章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主观要件的疑难问题研究 | 第20-25页 |
第一节 对恶意透支“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 | 第21-22页 |
第二节 对“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把握 | 第22-24页 |
第三节 认定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应避免陷于客观归罪 | 第24-25页 |
第四章 恶意透支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研究 | 第25-29页 |
第一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透支数额的认定中疑难问题 | 第26-28页 |
一、恶意透支的数额认定范围 | 第26-27页 |
二、关于透支利息是否列入犯罪数额的疑问 | 第27-28页 |
三、关于透支限额对于恶意透支犯罪数额有无影响的问题 | 第28页 |
第二节 边透边还的透支行为的数额计算问题 | 第28-29页 |
第五章 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刑事责任消除的辨析 | 第29-37页 |
第一节 实行刑事责任消除的现实意义 | 第30-32页 |
一、实行刑事责任消除,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 | 第30-31页 |
二、实行刑事责任消除,有利于提高司法效力 | 第31-32页 |
三、实行刑事责任消除,有着较好的社会效益 | 第32页 |
第二节 实行刑事责任消除的法治意义 | 第32-33页 |
第三节 对刑事责任消除问题的把握 | 第33-35页 |
一、 对于“恶意透支”人在判决前偿还全部本息的从宽处理,我们需要注意“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从宽处理的前提,以及在不同诉讼阶段偿还的,有不同处理的问题。具体如下: | 第33-34页 |
二、 如何为从宽处理创造条件 | 第34页 |
三、 仅还本未还息可否适用 | 第34-35页 |
第四节 对消除刑事责任问题的司法困惑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