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提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部分 村官及其职务犯罪现象 | 第10-16页 |
一、村官涵义及其权力范畴 | 第10-11页 |
(一)村官涵义 | 第10页 |
(二)村官权力范畴 | 第10-11页 |
二、村官职务犯罪的基本状况及特点 | 第11-16页 |
(一)村官职务犯罪的基本状况 | 第11-12页 |
(二)村官职务犯罪特点 | 第12-16页 |
第二部分 村官职务犯罪原因探析 | 第16-26页 |
一、任用机制层面 | 第16-18页 |
(一)村两委会人选难以实质代表民意 | 第16页 |
(二)村民认知水平低,民主选举流于形式 | 第16-17页 |
(三)固化的农村宗族观念,干预民主选举 | 第17页 |
(四)拉票贿选、暴力干预时有发生,破坏民主选举 | 第17-18页 |
(五)村官罢免机制形同虚设 | 第18页 |
二、自身层面 | 第18-19页 |
(一)农村人才流失,村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 | 第18页 |
(二)村干部选任体制对人才选择有所限制 | 第18-19页 |
(三)村官法制观念普遍淡薄,具有侥幸心理 | 第19页 |
三、村务运行层面 | 第19-23页 |
(一)村务管理专治现象普遍 | 第19页 |
(二)村域权力配置模糊,职责重叠 | 第19-20页 |
(三)财务管理混乱,漏洞百出 | 第20页 |
(四)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缺乏 | 第20-21页 |
(五)公开机制流于形式 | 第21-23页 |
四、法律层面 | 第23-24页 |
(一)“村官”身份界定在法律上不够明确 | 第23页 |
(二)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管辖界定不够明确 | 第23-24页 |
(三)法律惩治力度不够,轻刑化明显 | 第24页 |
五、社会层面 | 第24-26页 |
(一)城镇化的进程为村官贪腐提供了温床 | 第24页 |
(二)工资待遇偏低,社会保障不足 | 第24-25页 |
(三)趋利性犯罪心理 | 第25-26页 |
第三部分 村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 第26-35页 |
一、完善现有的选举、罢免、换届体制 | 第26-27页 |
(一)制定专门法律以规范基层选举活动 | 第26页 |
(二)制定贿选、暴力拉票等惩戒机制 | 第26-27页 |
(三)由乡镇政府牵头启动罢免程序 | 第27页 |
(四)轮岗或者设置最长年限极为必要 | 第27页 |
二、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督体制 | 第27-29页 |
(一)建立“两委”之间科学的运行机制、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 第27-28页 |
(二)建立村级权力三级模式,增强民主监督 | 第28页 |
(三)加强上级监督,强化监管力度 | 第28页 |
(四)健全公开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 第28-29页 |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 第29-30页 |
(一)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专业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 第29页 |
(二)票据审批审计制度加以规范 | 第29-30页 |
(三)改变资金管理模式 | 第30页 |
(四)可在部分地区探索村账镇管制度 | 第30页 |
四、建立规范、严厉的法律制度,罚当其罪 | 第30-33页 |
(一)明确村官身份及从事公务事项范围 | 第31页 |
(二)降低入罪门槛,调整犯罪金额幅度,加大惩戒力度 | 第31-32页 |
(三)加强刑罚适用的严厉程度,慎用缓刑 | 第32页 |
(四)及时追诉,确保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 | 第32页 |
(五)严格执法,打破固有的“以功抵过”观念 | 第32页 |
(六)对“双规”措施予以规范,保障规范追诉 | 第32-33页 |
五、预防与保障并举,降低犯罪机会 | 第33-35页 |
(一)完善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 | 第33页 |
(二)加强预防教育,增强村官法律意识 | 第33页 |
(三)财产申报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 第33页 |
(四)适当提高村官待遇,为“养廉”提供保障 | 第33-34页 |
(五)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 | 第34-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