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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超级基金法》对中国的启示

目录第1-7页
中文摘要第7-9页
Abstract第9-11页
导论第11-17页
 (一)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第11-13页
  1.选题背景第11页
  2.选题意义第11-13页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第13-15页
  1.国外研究现状第13-14页
  2.国内研究现状第14-15页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第15-17页
  1.论文的研究方法第15-16页
  2.论文的创新之处第16-17页
一、美国《超级基金法》的产生与发展第17-22页
 (一)美国《超级基金法》的产生第17-20页
 (二)美国《超级基金法》的发展第20-22页
  1.《超级基金修正案与再授权法案》(SARA)第20-21页
  2.《纳税人减税法》(Taxpayer Relief Act)第21页
  3.《小规模企业责任减轻和棕色地块振兴法案》第21-22页
二、美国《超级基金法》的制度研究第22-33页
 (一)信息报告与分析制度第22-26页
  1.EPA 的信息管理责任第22-23页
  2.相关责任人的信息报告义务第23-24页
  3.建立污染场地优先治理名单(NPL)第24-26页
 (二)环境责任承担制度第26-28页
  1. 潜在责任主体第26-27页
  2. 归责原则第27-28页
  3. 免责事由第28页
 (三)美国超级基金制度第28-32页
  1. 超级基金的组成及资金来源第28-30页
  2. 超级基金的支付范围第30页
  3. 超级基金的运作过程第30-32页
 (四)公众参与制度第32-33页
三、美国《超级基金法》的经验与不足第33-38页
 (一)美国《超级基金法》的经验第33-36页
  1. 严厉的责任承担制度第33-34页
  2. 有效的资金保障制度第34页
  3. 政府为主、多元机构参与的有效治理制度第34-35页
  4. 系统的污染场地治理程序第35-36页
 (二)美国《超级基金法》的不足第36-38页
  1.治理资金严重匮乏第36页
  2.阻碍企业长期发展第36页
  3.阻碍污染场地的再开发利用第36-37页
  4.EPA 权力过大影响治理效率第37-38页
四、我国污染场地治理的现状分析第38-44页
 (一)我国污染场地的现状分析第38-41页
  1. 我国污染场地的基数庞大第38-39页
  2.我国污染场地的危害严重第39-41页
 (二)我国污染场地治理的现状分析第41-44页
  1.我国污染场地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第41-43页
  2.我国污染场地治理机制缺失第43-44页
  3.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行业混乱第44页
五、美国《超级基金法》对构建我国污染场地治理机制的启示第44-56页
 (一)建立完善的污染场地法律法规体系第45-47页
  1.我国污染场地立法的指导原则第45-46页
  2.制定基本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第46-47页
 (二)建立科学的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第47-48页
  1.建立污染场地信息档案第47-48页
  2.建立污染场地优先治理名单第48页
 (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染场地修复责任承担机制第48-51页
  1.归责原则第49-50页
  2.责任主体第50页
  3.责任范围第50-51页
 (四)建立完善的污染场地修复基金制度第51-54页
  1.基金筹集渠道多元化第51-52页
  2.基金的管理主体第52-53页
  3.基金的支付范围第53-54页
 (五)建立污染场地治理的公众参与机制第54-56页
  1.公众参与污染场地治理全过程第54-55页
  2.建立鼓励公众参与的激励机制第55-56页
结语第56-57页
注释第57-60页
参考文献第60-64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第64-65页
致谢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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