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导论 | 第11-22页 |
(一) 问题的提出 | 第11-12页 |
(二) 民间借贷及其利率的概述 | 第12-15页 |
(三) 文献综述 | 第15-20页 |
(四) 本文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创新之处 | 第20-21页 |
(五)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1-22页 |
一、 民间借贷利率放任与管制之争 | 第22-31页 |
(一) 民间借贷需要加强利率管制 | 第22-24页 |
(二) 民间借贷需要放松利率管制 | 第24-26页 |
(三) 利率市场化达成前,我国仍需规制民间借贷的利率 | 第26-31页 |
二、 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现状与焦点问题探析 | 第31-45页 |
(一) 我国规制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悠久历史 | 第31-32页 |
(二) 现行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管制模式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 6 条为中心 | 第32-34页 |
(三) 继续以“四倍利率”标准规制现行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不合理 | 第34-37页 |
(四) 司法实践中有关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焦点问题探析 | 第37-45页 |
1、 逾期利息无约定时的利率适用推定标准 | 第38-40页 |
2、 逾期利息与逾期违约金的关系 | 第40-41页 |
3、 民间借贷中的复利禁止问题 | 第41-42页 |
4、 借贷双方利息约定不明确时的规则推定 | 第42-45页 |
三、 域外民间借贷利率规制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第45-50页 |
(一) 以美国为代表的设置利率上限的客观规制模式 | 第45-46页 |
(二) 以德国为代表的不设置利率上限的主观判断模式 | 第46-47页 |
(三) 介于客观规制模式与主观判断模式之间的第三种模式 | 第47-48页 |
(四) 小结域外各国规制借贷利率的发展趋势 | 第48-50页 |
四、 改革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模式的若干建议 | 第50-55页 |
(一) 以数理实证分析确定利率上限标准 | 第50-51页 |
(二) 按生产性借贷与生活性借贷分类设置利率上限 | 第51-52页 |
(三) 以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裁判民间借贷利息纠纷 | 第52-53页 |
(四) 以放贷人制度为主导构建多层次的民间借贷风险监管体系 | 第53-55页 |
五、 结语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62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62-63页 |
后记 | 第63-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