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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问题探析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导论第11-22页
 (一) 问题的提出第11-12页
 (二) 民间借贷及其利率的概述第12-15页
 (三) 文献综述第15-20页
 (四) 本文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创新之处第20-21页
 (五) 本文的不足之处第21-22页
一、 民间借贷利率放任与管制之争第22-31页
 (一) 民间借贷需要加强利率管制第22-24页
 (二) 民间借贷需要放松利率管制第24-26页
 (三) 利率市场化达成前,我国仍需规制民间借贷的利率第26-31页
二、 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现状与焦点问题探析第31-45页
 (一) 我国规制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悠久历史第31-32页
 (二) 现行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管制模式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 6 条为中心第32-34页
 (三) 继续以“四倍利率”标准规制现行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不合理第34-37页
 (四) 司法实践中有关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焦点问题探析第37-45页
  1、 逾期利息无约定时的利率适用推定标准第38-40页
  2、 逾期利息与逾期违约金的关系第40-41页
  3、 民间借贷中的复利禁止问题第41-42页
  4、 借贷双方利息约定不明确时的规则推定第42-45页
三、 域外民间借贷利率规制模式的比较与借鉴第45-50页
 (一) 以美国为代表的设置利率上限的客观规制模式第45-46页
 (二) 以德国为代表的不设置利率上限的主观判断模式第46-47页
 (三) 介于客观规制模式与主观判断模式之间的第三种模式第47-48页
 (四) 小结域外各国规制借贷利率的发展趋势第48-50页
四、 改革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模式的若干建议第50-55页
 (一) 以数理实证分析确定利率上限标准第50-51页
 (二) 按生产性借贷与生活性借贷分类设置利率上限第51-52页
 (三) 以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裁判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第52-53页
 (四) 以放贷人制度为主导构建多层次的民间借贷风险监管体系第53-55页
五、 结语第55-56页
参考文献第56-62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62-63页
后记第63-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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