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导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防卫行为与犯罪论体系概述 | 第10-16页 |
第一节 防卫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 第10-13页 |
一、防卫行为的概念 | 第10页 |
二、防卫行为的特征 | 第10-13页 |
第二节 犯罪论体系的概念及其功能 | 第13-16页 |
一、犯罪论体系的概念 | 第13页 |
二、犯罪论体系的功能 | 第13-16页 |
第二章 犯罪论体系比较视角下的防卫行为 | 第16-34页 |
第一节 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 | 第17-24页 |
一、理论概述 | 第17-19页 |
二、对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的评价与检讨 | 第19-24页 |
第二节 以违法和有责构建的二阶层犯罪论体系 | 第24-29页 |
一、理论概述 | 第24-25页 |
二、对二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评价与检讨 | 第25-29页 |
第三节 负面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说(二阶层理论) | 第29-32页 |
一、理论概述 | 第29-30页 |
二、对负面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说的评价和检讨 | 第30-32页 |
第四节 目的理性体系 | 第32-34页 |
一、理论概述 | 第32-33页 |
二、对目的理性体系的评价和检讨 | 第33-34页 |
第三章 犯罪论体系的中国化与防卫行为的适用 | 第34-63页 |
第一节 构成要件该当性 | 第34-41页 |
一、主观方面的体系定位——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 | 第35-38页 |
二、主观方面的细分——对刑法第十四、十五和十六条的解释 | 第38-40页 |
三、构成要件该当性对于防卫行为认定的意义 | 第40-41页 |
第二节 违法性 | 第41-53页 |
一、情节要素的体系定位 | 第42-47页 |
二、法益衡量的标准——对客观违法要素的考察 | 第47-48页 |
三、主观违法要素 | 第48-52页 |
四、违法性阶层对于防卫行为认定的意义 | 第52-53页 |
第三节 有责性 | 第53-60页 |
一、期待可能性之体系定位 | 第54-56页 |
二、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与责任故意、过失要素之关联 | 第56-57页 |
三、防卫行为的刑事归责 | 第57-60页 |
第四节 刑事可罚性 | 第60-63页 |
一、酌定的刑事可罚性要素 | 第60-62页 |
二、法定的刑事可罚性要素 | 第62-63页 |
结语 | 第63-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6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68-69页 |
后记 | 第69-7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