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前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影响集体谈判制度发展的现状 | 第10-21页 |
第一节 有关集体谈判和集体协商的辨析 | 第10-11页 |
第二节 影响集体谈判中劳资自治的现状 | 第11-21页 |
一、我国劳动关系理论研究中未能确立劳资自治的地位 | 第11-13页 |
二、我国制度上的缺陷增加了劳资自治的困难 | 第13-18页 |
三、劳资双方思想中劳资自治的意识不够 | 第18-21页 |
第二章 在集体谈判中确立劳资自治理念的必要性 | 第21-26页 |
第一节 缺少劳资自治导致《劳动合同法》的尴尬 | 第21-22页 |
第二节 集体谈判的制度构建需要劳资自治 | 第22-23页 |
第三节 法律效率价值的实现需要劳资自治 | 第23-24页 |
第四节 劳资双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解决需要确立劳资自治理念 | 第24-26页 |
第三章 确立以劳资自治为基础的集体谈判制度的可行性 | 第26-32页 |
第一节 集体谈判制度本身蕴含着劳资自治理念 | 第26-27页 |
一、从理论基础角度分析 | 第26-27页 |
二、从历史发展角度分析 | 第27页 |
第二节 我国的劳动标准立法为劳资自治设置了坚实的底线 | 第27-29页 |
第三节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确立劳资自治提供了一定的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 | 第29-31页 |
一、组织基础 | 第29-30页 |
二、制度基础 | 第30-31页 |
第四节 国外劳资自治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 第31-32页 |
第四章 从劳资自治角度对我国现行集体谈判制度进行完善 | 第32-49页 |
第一节 改革谈判主体以加强劳资自治基础 | 第32-35页 |
一、工会的改革 | 第32-35页 |
二、雇主组织的改革 | 第35页 |
第二节 取消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以实现劳资自治 | 第35-37页 |
一、取消审查程序的条件已经成熟 | 第35-37页 |
二、集体合同违法的救济程序 | 第37页 |
第三节 确立罢工权增强劳动者的谈判力量以实现劳资自治 | 第37-42页 |
一、从观念上确立罢工权 | 第38-40页 |
二、从制度上构建罢工权 | 第40-42页 |
第四节 完善不当劳动行为制度以保障劳资自治的实现 | 第42-46页 |
一、不当劳动行为的禁止规范 | 第42-45页 |
二、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程序 | 第45-46页 |
第五节 完善集体谈判陷入僵局的处理机制 | 第46-49页 |
一、谈判陷入僵局前的中止谈判程序 | 第46-47页 |
二、谈判陷入僵局后的仲裁程序 | 第47-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