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1页 |
引言 | 第11-14页 |
第一章 我国洗钱罪的司法认定 | 第14-34页 |
一、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确定 | 第14-18页 |
(一)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 第14页 |
(二) 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 | 第14-18页 |
二、洗钱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 第18-20页 |
(一) 洗钱罪能否以不作为方式构成 | 第18页 |
(二) 上游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所得的洗钱行为能否构成洗钱罪 | 第18-20页 |
三、洗钱罪主观要件的认定 | 第20-24页 |
(一) “明知”内容的把握 | 第21页 |
(二) “明知”程度的判断 | 第21-24页 |
四、洗钱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的认定 | 第24-34页 |
(一) 洗钱罪与赃物犯罪的界限 | 第24-28页 |
(二) 洗钱罪与窝藏毒品、毒赃罪的界限 | 第28-29页 |
(三) 洗钱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 第29-30页 |
(四) 洗钱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界限 | 第30-31页 |
(五) 洗钱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 第31-34页 |
第二章 我国洗钱罪的立法状况 | 第34-39页 |
一、1979年刑法对洗钱问题的处理 | 第34-35页 |
二、对清洗毒钱行为犯罪化的首次立法反应 | 第35-37页 |
三、我国新刑法修订过程中关于“洗钱罪”的确立与变化 | 第37-38页 |
四、《刑法修正案(六)》对“洗钱罪”的进一步补充 | 第38-39页 |
第三章 洗钱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构想 | 第39-48页 |
一、上游犯罪范围狭窄,适度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 | 第39-44页 |
二、对犯罪主体的界定不利于打击犯罪,应扩大洗钱罪的犯罪主体 | 第44-45页 |
三、对行为方式的规定不利于国际合作,应增加洗钱的行为方式 | 第45-47页 |
四、对洗钱罪的归类不准确,将洗钱罪调整到“妨害司法罪”中 | 第47-48页 |
结束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