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提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7-11页 |
一、在依法治国方略指导下我国税收法制取得了较大进展 | 第7-8页 |
二、依法治国方略指导下推进依法治税研究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 第8-11页 |
第一章 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现状分析 | 第11-16页 |
第一节 一起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启示 | 第11-13页 |
一、基本案情 | 第11页 |
二、案情争议 | 第11-12页 |
三、本案的启示及税收执法行为存在问题的分析 | 第12-13页 |
第二节 税收执法存在的的问题 | 第13-16页 |
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 | 第13-14页 |
二、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现象普遍 | 第14-15页 |
三、执法弱、执法难,执法刚性不够 | 第15-16页 |
第二章 制约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因素的实践分析 | 第16-25页 |
第一节 制约依法治税的法治观念因素 | 第16-17页 |
一、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不强 | 第16页 |
二、征税主体法治观念不强 | 第16页 |
三、用税主体法治观念不强 | 第16-17页 |
第二节 制约依法治税的税收立法因素 | 第17-22页 |
一、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 | 第17页 |
二、税收立法层次低,权威性较差 | 第17-18页 |
三、税收法律法规之间、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相互抵触 | 第18-19页 |
四、法律虚置问题严重,不易于执法统一 | 第19页 |
五、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不明确 | 第19-20页 |
六、税收法定的原则体现不够充分 | 第20-21页 |
七、税收公平原则体现不够 | 第21-22页 |
第三节 制约依法治税的税收执法因素 | 第22-23页 |
一、重视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 | 第22页 |
二、部分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 第22页 |
三、税收执法协作机制不健全 | 第22-23页 |
第四节 制约依法治税的税务司法因素 | 第23-25页 |
一、日常税收执法缺乏司法保障 | 第23页 |
二、税收执法组织缺乏法律依据 | 第23-24页 |
三、税务司法程序的启动不力 | 第24页 |
四、税务行政争议不能充分启动救济程序 | 第24-25页 |
第三章 依法治国方略下推进依法治税的反思 | 第25-36页 |
第一节 依法治国理论解读 | 第25-31页 |
一、依法治国的历史考察 | 第25-27页 |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解读 | 第27-29页 |
三、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探析 | 第29-31页 |
第二节 依法治税理论的历史回眸 | 第31-33页 |
一、第一阶段:以法治税 | 第31页 |
二、第二阶段:依法治税 | 第31-32页 |
三、两个阶段学术观点的主要区别 | 第32-33页 |
第三节 依法治税需要依法治国理论的指导 | 第33-36页 |
一、依法治国是依法治税的前提 | 第33-34页 |
二、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 第34页 |
三、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34-36页 |
第四章 在依法治国方略指引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若干构想 | 第36-46页 |
第一节 依法治国方略指导下推进依法治税理论更新的初步设想 | 第36-39页 |
一、“依法治税”的提法是否科学 | 第36-37页 |
二、依法治税的内涵界定 | 第37页 |
三、依法治税的概念更新 | 第37-38页 |
四、依法治税基本条件的理性建构 | 第38-39页 |
第二节 建立健全税收立法制度,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 第39-41页 |
一、确定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 第39页 |
二、完善税收立法体制 | 第39页 |
三、健全税收法律体系 | 第39-40页 |
四、提高税收立法技术 | 第40-41页 |
第三节 规范税收执法,建立健全严密的执法监督机制 | 第41-42页 |
一、依法行政、规范税收行政执法 | 第41页 |
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 第41页 |
三、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 | 第41-42页 |
第四节 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健全税务司法保障体系 | 第42-43页 |
一、尽快建立独立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 | 第42-43页 |
二、在税务警察的基础上设立税务法庭 | 第43页 |
三、在人民检察院内设税务检察室 | 第43页 |
四、建立税务司法社会监督网络 | 第43页 |
第五节 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 | 第43-46页 |
一、依法治税需要税收法治观念的支撑 | 第43-44页 |
二、理清不同税收主体法治观念的塑造方向 | 第44-45页 |
三、把握税收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 | 第45-46页 |
结语 | 第46-48页 |
参考书目 | 第48-50页 |
后记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