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法社会学思想研究
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8-11页 |
1 法社会学的诸多范畴——法律理性面面观 | 第11-36页 |
·法社会学的"法律":行动的理性化 | 第11-16页 |
·社会行动的取向:对秩序范式的拷问 | 第11-12页 |
·法律的顺从与威服:承认和强制 | 第12-14页 |
·丰富的组织规则:法律的多元主义 | 第14-15页 |
·有限的发散:韦伯与社会学的行动理论 | 第15-16页 |
·实体法领域的分化:公权力的理性化 | 第16-20页 |
·无法精确的术语:对结构功能主义的拷问 | 第16-18页 |
·公法与私法的分化:历史过程的经验分析 | 第18-19页 |
·法律分类的必要条件:合理的权力结构 | 第19页 |
·有限的发散:韦伯与帕森斯的曲解 | 第19-20页 |
·主观法律的形式特点:契约的理性化 | 第20-25页 |
·有选择性的亲和:对经济决定论的拷问 | 第21-23页 |
·经济与法律的互动:迈向目的契约 | 第23-24页 |
·有限的发散:韦伯与马克思的幽灵 | 第24-25页 |
·客观法律的形式特点:制度的理性化 | 第25-29页 |
·从习惯到法律: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拷问 | 第25-26页 |
·从外因到内因:客观法律的生长动力 | 第26-27页 |
·从巫术到程式:客观法律的"除魅" | 第27-29页 |
·有限的发散:韦伯与萨维尼的学说 | 第29页 |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的理性化 | 第29-36页 |
·法学的荣耀与守望:对法律实用主义的拷问 | 第30-31页 |
·决疑论的历史贡献:迈向实质理性的法 | 第31-33页 |
·宗教与法律的关联:革命创制的自然法 | 第33-34页 |
·有限的发散:韦伯与尼采的感悟 | 第34-36页 |
2 法社会学的红线——撒旦的魔咒与征服 | 第36-52页 |
·司法程序的理性化:法律的类型学 | 第36-43页 |
·排列与组合:四个概念的辩证 | 第36-39页 |
·神圣的公道:天启法或卡理斯玛法 | 第39-40页 |
·社群的情感:传统法或身份制法 | 第40页 |
·道德的决疑:神权法或家父长制法 | 第40-42页 |
·法律的科学:近代西方的实定法 | 第42-43页 |
·正当统治的理性化:支配的类型学 | 第43-48页 |
·权威的前提:正当统治的普适性 | 第43-45页 |
·自然的正当:传统型支配 | 第45-46页 |
·卡理斯玛的光环:魅力型支配 | 第46-47页 |
·非人格化的统治:法理型支配 | 第47-48页 |
·多样性统一的文明:历史发展的非线性 | 第48-50页 |
·理性化及其限制:现代社会的二难抉择 | 第50-52页 |
3 法社会学的方法论——秩序是如何阅读的 | 第52-62页 |
·诠释性的理解:意义阐释与因果分析 | 第52-53页 |
·客观中立的立场:价值的实证研究 | 第53-56页 |
·昨日的黄花:价值评价范式的衰落 | 第54页 |
·经验与评判:价值中立范式的兴起 | 第54-56页 |
·理想类型的建构:事实与意义的统一 | 第56-59页 |
·抽象的具体:理想类型之辩 | 第57-58页 |
·因果的判断:合理的唯一标准 | 第58-59页 |
·整体视角的切入:担纲者和利害关系者 | 第59-62页 |
·直接的承担:法律的担纲者 | 第59-60页 |
·间接的反射:法律的利害关系者 | 第60-62页 |
4 时代的诊断——中国为什么可以特殊 | 第62-73页 |
·情况:正在起变化:解释论到规范论 | 第62-63页 |
·中国法的传统:结构的二值逻辑 | 第63-67页 |
·中国法的未来:合理的多值逻辑 | 第67-73页 |
·形式合理性:法治的历史先导 | 第68-69页 |
·实质合理性:法治的终极追求 | 第69-71页 |
·为什么合理:调解结案与"司法大众化" | 第71-73页 |
结论 | 第73-75页 |
参考文献 | 第75-79页 |
研究成果 | 第79-80页 |
致谢 | 第8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