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 第4-6页 |
| abstract | 第6-7页 |
| 引言 | 第9-13页 |
| (一)研究背景 | 第9-10页 |
| (二)研究假设 | 第10页 |
| (三)研究综述 | 第10-12页 |
| (四)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第12-13页 |
| 一、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共利益”的立法嬗变与现行法存在的问题 | 第13-22页 |
| (一)房屋征收“公共利益”的立法演变以及特征归纳 | 第13-17页 |
| (二)现行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产生的问题 | 第17-22页 |
| 二、美国房屋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考察与启示 | 第22-30页 |
| (一)征收制度公共利益界定的标志性案例 | 第23-28页 |
| (二)案例演变的历史解读和启示 | 第28-30页 |
| 三、实体要求:赋予公共利益新的内涵 | 第30-43页 |
| (一)公共利益的概念分析 | 第30-33页 |
| (二)界定房屋征收公共利益的传统方法 | 第33-38页 |
| (三)新的尝试:财产/责任规则的方法(卡—梅框架) | 第38-43页 |
| 四、优化房屋征收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控制 | 第43-48页 |
| (一)加强人大制度在公共利益认定的作用 | 第43-45页 |
| (二)明晰司法对于公共利益界定争议审查的边界 | 第45-48页 |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
| 致谢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