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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研究--以《商标法》第56、57条为视角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6页
引言第9-12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9页
    二、选题的背景第9页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第9-10页
    四、主要研究方法第10页
    五、文献综述第10-12页
    六、论文的创新及不足第12页
第一章 商标侵权行为分类的立法现状与问题第12-18页
    第一节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分类的立法现状第13-15页
        一、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分类的立法现状第13-14页
        二、现行立法未能体现不同种类商标侵权行为的特点和差异第14-15页
    第二节 现行立法中商标侵权行为分类存在的问题第15-18页
        一、尚未明确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标准第15页
        二、“双重相同”情形下未推定存在“混淆可能性”第15页
        三、淡化型商标侵权行为在商标立法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缺陷第15-16页
        四、帮助型商标侵权行为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第16-17页
        五、对反向假冒型商标侵权行为缺乏全面的规制第17-18页
第二章 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标准第18-45页
    第一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本质是妨碍商标功能的实现第19-23页
        一、商标的基本功能第19-22页
        二、商标侵权行为损害了商标不同类型的功能第22-23页
    第二节 国外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标准的比较研究第23-24页
    第三节 应以商标的不同功能受到损害作为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标准第24-45页
        一、混淆型商标侵权行为损害了商标的识别来源功能第24-28页
        二、淡化型商标侵权行为损害了商标的品质保障功能第28-32页
        三、帮助型商标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损害商标的功能第32-41页
        四、反向假冒型商标侵权行为破坏了商标的多种功能第41-45页
第三章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的立法建议第45-53页
    第一节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的价值和意义第45-47页
        一、有助于我国商标法律体系的完善第46页
        二、有助于指导和稳定商标司法实践第46-47页
    第二节 推进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的具体内容第47-53页
        一、以商标的不同功能受到损害作为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标准第47-48页
        二、明确在“双重相同”情形下推定存在“混淆可能性”第48-49页
        三、加快推进和改善淡化型商标侵权行为的立法规定第49-50页
        四、弱化适用并完善帮助型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第50-51页
        五、以双轨制的立法模式全面规制反向假冒型商标侵权行为第51-53页
结语第53-54页
参考文献第54-59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第59页
后记第59-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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