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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已获财产性利益的“没收”

内容摘要第4-6页
abstract第6-8页
引言第11-12页
一、讨论的背景与问题第12-22页
    (一)处置行贿获益现状之检讨第12-14页
    (二)行贿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类型第14-15页
    (三)行贿获取财产性利益和没收的界定第15-21页
    (四)没收行贿获利(财产性利益)的疑难问题第21-22页
二、没收行贿获利的价值基础与理论根据第22-29页
    (一)“不得因自己不法行为获利”的立场第23-24页
    (二)没收不法所得的实体法原理第24-27页
    (三)没收不法所得的程序法原理第27-29页
三、没收行贿获利的规范支持第29-36页
    (一)刑事法与行政法双轨运行机制第30-32页
    (二)《刑法》第64条确定的没收对象及范围第32-34页
    (三)刑事诉讼法普通及特殊程序的整体作用第34-36页
四、实体法规制要点一:行贿获利的判断第36-40页
    (一)应得利益的合理归属第37页
    (二)非法利益及处置第37-38页
    (三)不确定利益及处置第38-40页
五、实体法规制要点二:获利数额的测算第40-51页
    (一)处于流转中的财产形式变化与测算第40-49页
    (二)测算的时间点第49-51页
六、没收行贿获利的程序规制第51-56页
    (一)运行特殊程序面临的问题第51-53页
    (二)追诉违法犯罪双轨制导致的制度盲区第53-54页
    (三)制度反腐视角下的政策性调整第54-56页
七、余语第56-58页
参考文献第58-60页
致谢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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